返回第十章 备盗(第2/4页)  混在汉末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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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各种通缉要犯画像,想想自己也未曾仔细的看过,既然到着亭舍中当了一个亭长,自然要好好的看看,遂进入塾内仔细的查看了起来。

    墙上挂着的各类通缉要犯画像,因为时间的不同,有些显的比较陈旧,连人物都看的不太清楚了,画下配的字也有些模糊不清,而有些则显的比较清晰,想来是才犯事没多久而被挂在上面被通缉的。

    王胜从右上面看起,第一幅就引起起了王胜的注意,赫然是那被被称为于屠夫的于真,上面写着盗杀,详细的的描写了此人所犯之罪行,以及他的籍贯,年龄方面则没怎么写,只是大致的写了下,年约四旬。后面还写着如发现其行踪报官的,赏万钱,而对于他本人则出悬赏五十金。

    可不要小看这五十金,要知道五十金按照官方牌价,价值是五十万钱,但实际上各个地方私下兑换的比例要比官价高,而一块膏腴良田的在内地价钱也不过才一万至一万二,边塞上则要便宜的多。可以这么说,如果是哪个普通的百姓侥幸击杀了于真,拿他首级去换钱,得来的钱可以让他从此过上富裕的ri子,不会为衣食而烦恼,不过,看这通缉文告仍然挂在这,就知道这于真仍然是活的逍遥自在。

    王胜撇撇嘴,继续看向第二幅,第二幅则写的是“仇杀”太原郡人,因为结私仇,而报复杀人而被通缉。

    第三幅则是写的“盗杀”,即强盗杀人。由于这世道不太平,各地盗贼蜂起,受到通缉的逃犯大部分都是此类。

    第四幅则写的是“斗杀”两方因为一些琐事而导致的互相殴斗,在这个时代,争斗中由于尺寸不好控制,有时就会出现这种因为斗殴而导致至死人的事件发生,按照当时的法律,这等情况一般要被判处“弃市”也就是将犯人杀死后将犯人暴尸街头的一种刑法。

    如此种种,上面大半都是记载的因为杀人重罪而被通缉的犯人,当然也有小部分的罪责较轻,如被判“城旦c舂”之类有期徒刑的。

    王胜看着这些个通缉画像,心中无甚波动,自汉灵帝继位以来至今,已有七个年头,除了建宁三年没有大赦外,其他每个年头都会大赦,这其中固然有希望那些个犯法之人从新做人之意,但也章显出整个大汉的迟暮景象,当然这里面可能有各种各样天灾的原因在里面,但也显示出整个大汉朝已渐渐无力来应对时局的能力,就犹如那饮鸿止渴一般,明明知道这种方法是不对的,但为了维系整个汉王朝的运转,仍然要实行一样。

    其实在王胜看来,东汉之所以最后覆灭,除了各种各样的天灾以及党争外,土地兼并也是一项不可忽视的原因,史载,东汉末年,地主豪强勾结官府,大量兼并农民的土地,引发了广大的社会问题,百姓流离失所,无所依靠,失去了生存的基本条件,一遇大的天灾,更是死伤惨重,这也为后期太平道的兴盛埋下了伏笔,豪强则通过兼并土地,极大的提高了自身的社会地位,在与当地官员勾结,又拥有了一定的政治地位,最终由豪强发展成割据一方政治集团势力,从而导致了东汉王朝的灭亡。

    不过现在想这些还有些远,现在的朝廷还是比较坚挺的,至少在黄巾起义前,从表面上看汉王朝还是无比强大,他王胜只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行,另外亭中备寇也要赶快的赶快施行,不能拖延,在这乱世中,没点武力永远是不安全的。

    就在王胜站在塾内发呆的时候,赵得胜将前院后院都打扫干净,并做好了寒具(早晨起床漱洗后所用之小食,后到唐代始称点心)

    前院诸人都已起床,由于大家年纪都不太大,在洗漱中,免不的开开各种玩笑,院中一片打闹之声,甚是热闹。

    赵得胜则过来询问王胜“王君,早饭已好,另外众人都已起床,你看,是不是可以开饭了”

    王胜点了点头,走出塾内,洗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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