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余额x变动成本率
应收账款平均余额=日销售额x平均收现期
30天信用期应计利息=(500000/360)x30x(400000/500000)x15%
=5000(元)
60天信用期应计利息=(600000/360)x60x(480000/600000)x15%=12000-5000=7000(元)
第三,收账费用和坏账损失增加。
收账费用增加=4000-3000=1000(元)
坏账损失增加=9000-5000=4000(元)
第四,改变信用期的税前损益。
收益增加-成本费用增加=20000-(7000+1000+4000)
=8000(元)
由于收益的增加大于成本增加,故应采用60天的信用期。
上述信用期分析的方法是比较简略的,可以一般满足制定信用政策需要。如有必要,也可以进行更细致的分析,如进一步考虑销货增加引起存货增加而多占用的资金,等等。
【例2】沿用上例,现假定如果信用期由30天改为60天,由于销售量的增加,平均存货水平将从9000件上升到20000件,每件存货成本按变动成本4元计算。其他情况依旧。
由于增添了新的存货增加因素,需在原来分析的基础上,再考虑存货增加而多占用资金所带来的影响,重新计算放宽信用的损益。
存货增加而多占用资金的利息=(20000-9000)x4x15%
=6600(元)
改变信用期的税前收益=8000-6600=1400(元)
因为仍然可以获得税前收益,所以尽管会增加平均存货,还是应该采用60天的信用期。
更进一步的细致分析,是考虑存货增加引起的应付账款的增加。这种负债的增加会节约企业的营运资金,减少营运资金的“应计利息”。因此,信用期变动的分析,一方面要考虑对损益表的影响(包括收入c成本和费用),另一方面要考虑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包括应收账款c存款c应付账款),并且要将对资金占用的影响用“资本成本”转化为“应计利息”,以便进行统一的得失比较。
此外,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就是“应收账款占用资金”的确定,有人主张用“应收账款平均余额”的变动计算,另一些人主张还要将其乘以“变动成本率”。后者的理由是:应收账款增加时企业垫付的资金只是它们的成本,而不是其全部待回收款项。前者的理由是:收回的资金是全部应收账款,而不是其成本。因此,本教材约定,在延长信用期时,“应收账款占用资金”按“应收账款平均余额乘以变动成本率”计算;在缩短信用期时,“应收账款占用资金”按全部应收账款平均余额计算。
信用标准
信用标准,是指顾客获得企业的交易信用所应具备的条件。如果顾客达不到信用标准,便不能享受企业的信用或只能享受较低的信用优惠。
企业在设定某一顾客的信用标准时,往往先要评估其赖账的可能性。这可以通过“五c”系统来进行。所谓“五c”系统,是评估顾客信用品质的五个方面,即:品质(character)c能力(capacity)c资本(capital)c抵押(lteral)和条件(nditi一ns)。
第一,品质。品质指顾客的信誉,即履行偿债义务的可能性。企业必须设法了解顾客过去的付款记录,看其是否有按期如数付款的一贯做法,及与其他供货企业的关系是否良好。这一点经常被视为评价顾客信用的首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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