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名:第七十五章 鹰睿王 从石壁上刻下的“正”字,我清楚地记得那是我入住盘丝洞的第一百九十三天。
我学默移克部族的妇女,也将头发编成十几条辫子,用彩线缠起来,身上穿着白色的羊皮袄。那天天气很好,太阳晒得身上暖暖的,我在瘴气林里的一条小溪旁,安心洗起一个漫长的澡;边洗边唱,这里虽然孤独,却让我充满安全感,我是唯一在这里能生存的人类,也是遗落在这片死亡林的美丽新娘。
我,永远无法忘记那个场景,当自己披着满头的湿发,以最原始的女人姿态,豪不遮掩地从小溪中站起时,有一只鹰立在一个长着鹰钩鼻的年轻人肩上,一起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我。
你相信吗?我已经被大自然洗涤得越来越原始,原始到忘记了文明,忘记了“羞耻”。
当时,我惊叹,惊叹这个年轻人神奇的到来;而更多的却是喜悦,喜悦着我的安德烈没有忘记我,它又回来了!
我没有慌着去穿衣服,而是对安德烈打了个唿哨,它激动地朝我“飞扑”而来,跟我亲昵了几秒钟,我责怪它嗔怨它:“安德烈,你真可恶,为什么招呼不打就飞走了?你知不知道我一个人有多孤单,‘风’走了,你也要离开吗?”
那个人朝我走了过来,他长得像个外国人,一米七五的样子,高出我大半个头;他的眼睛眉毛,类似吐蕃人;他的皮肤很白,一只耳朵上戴着枚镶有绿宝石硕大的金耳环,身穿缎面的棉袄,脚踩鹿皮靴。
终于,我总算想起了自己是个女人,一把抢起搁在石头上的衣服,扔下他飞跑了回去。可是,等我刚穿好衣服,梳上辫子,安德烈又把那个人带进了我的盘丝洞,就像一个孩子牵着父亲回家。
我举起匕首防备他,生怕他再次“鸠占鹊巢”,抢了我的盘丝洞,或者赖在这里“安家”。
他对我淡淡一笑,好不容易才恋恋不舍地将目光从我身上移开,负手缓缓踱步在我的家,打量我的盘丝洞,欣赏洞壁上一个又一个歪歪扭扭的“正”字,以及那句最醒目的“沈灵曦到此一游”。
“你是谁?”
他回头走到我面前,一直走到匕首已经抵上他的胸口,我慌张失措着又将匕首收了回来,凝神对上这个怪人的眼睛。
你是谁?难道这世上还有一个,一个可以像我这样可以闯进瘴气林不死的人吗?
我是妖后,那你呢?你也是神仙吗?
可惜,他的心神全盯在我的眼睛,我的唇上,似乎他分不出更多的心神来为我解答。“哐当”一声,匕首掉落在地,安德烈飞出盘丝洞,为它的“父亲”留下一个神密的伊甸园,留下一个神密的女人;然后,那个男人对这个女人,默移克葛狄卡,做了一个男人会对一个女人做的事。
我根本抵抗不了他。
那是一件不能用文明世界的礼义廉耻来界线和定义的事情。
不知过了多久,不需要遮掩,不需要躲避,不需要自我欺骗,我体验起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在他绝对的主导,在他刻意的引导下。
我终于相信,相信刘公公说的话,相信了我是一个“妖孽”。
因为在那过程中,他一直凝视着我的眼睛,他说,我的眼睛美得吓人;他吻着我的唇,百忙之中边吻还边不忘对我赞叹。
从那之后,我又开始人生的另一段全新旅程,过起一种类似于“妲已”“褒姒”的生活。
他的随行军队驻扎在布涅族人的帐篷旁,当他将我搂上马的时候,族人们纷纷朝我们跪拜,我听见摩移克部落的族民尊称他为“睿王”,他的士兵也有些称呼他为“鹰王”,传说他是西北真正的草原之鹰。
而且,安德烈最初也是他培育的小鹰,只是被我的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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