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章 往事如烟(采薇)(第1/3页)  重生之至尊姊妹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我叫徐子衿,生在医药世家,于是我也成了医生,虽然我不喜欢。他们都说我需要一份固定的工作,音乐是没有前途的,我从小就是这样被教育,家里除了外科医生以外,中医c内科c妇产科c耳鼻喉科一应俱全,我生下来就是为了补这个空缺的,于是我读了医大,本硕连读,临床医疗,不过我是高材生,14岁读的大学。我还记得那时候大一新生学校不让带电脑,选课要去网吧选,可是我连进都进不去。七年本硕,我提前了一年,20岁毕业,虽然我并不满意这个速度。

    我喜欢音乐,骨子里有着叛逆,硕士毕业我出了国,美其名曰继续深造,去了荷兰阿姆斯特丹,拜访了那位经常上电视的中医,也去看了那纸醉金迷的红灯区,我爱死了阿姆斯特丹大学,却说不出原因。我学了荷兰语,为了更好的适应这个国家,也学了基本的德语和法语。我喜欢欧洲的音乐,很自然或者很恣意,我曾听过人说很多外国人不是很认可朗朗,只有国人才会那么捧着他,因为朗朗技巧有余,感情不足,拼技巧的弹奏不足以打动人。

    我在荷兰呆了6年,考了语言,拿了所谓的永留,顺便去了各个国家看了一看,我在一个小镇耗了两年,那之后也常去拜访,因为那里有位制琴师,大中小提琴c琴弦他都会,手工制作,十分难得,他从不介意我用不流利的荷兰语和他交流,他是一个性情中人,常常说着混合着德语c法语和英语的荷兰语,所以我总是听不懂,他看着我懵懂的样子才恍然大悟。我喜欢听他拉琴,我知道,琴是需要拉开的,如果没有拉开,即使琴的材质很好,琴的音色也不会很好。后来我也会了制琴,后来我混迹于欧洲各种酒吧,唱着各种风格的歌曲,后来我疲惫的回国。那时我26岁。

    我住在宁波,那是为了工作和家庭,我们家都住在这个城市,爸爸妈妈和哥哥。我有一所房子,在前童镇,或者说那并不是我的房子,只是我付了足够一生居住的租金,我并不需要房子的所有权,也不想传给后人,我第一次见到前童,就爱上了这里,即使有些破败,有些沧桑。

    我喜欢越剧,这是我住在宁波最大的好处,即使这里没有演出,宁海c杭州或者上海都并不远,我想去看戏的时候都可以去。

    我爱唱歌,到了夜晚,我是酒吧里的疯狂主唱。我会所有的常见乐器,虽然不精通。

    我谈过好多场恋爱,却只爱过一个人,我和很多人分分合合,却时刻准备着为他粉身碎骨,他是我的劫。我从没想过和他在一起,只希望他好好地活着,因为他的幸福和欢乐是我给不起的,所以就远远地祝福。我身边换了多少人,即使我多厌恶自己,即使我被很多人碰过,我的心还是干净的,干净的只容得下他。

    我是一名医生,我入院的时候就是副主任医师,是破格引进的人才,因为我的学历和履历,因为我有国外留学的背景,因为我在外留学时和导师一起做了一个轰动一时的课题。

    几年以后,我的奔3大业终于完成,我带了一些课题,又搞了一些研究,升成了主任,和x大签约,做了个挂名的教授,其实也不算挂名,每一年我去大活做六个讲座,说些我做过的手术或者中外对比。

    这一年我在医院见到了他,他安静地躺在那里,插了很多的管,我和内科的人会诊,带着很多医生不断地开会讨论,我们做了很多准备,采取了很多措施,但是终究无能为力,我学了一生的医,却救不回我最爱的人。我没有办法,没有办法救他,也没有办法阻止,阻止那些要分割他的人。他是志愿者,身上能捐的都捐了,甚至是皮肤。我是医生,我有责任保护好将要被捐赠的器官,他的家人放弃了治疗,我们就应该最快的完成所有的移植手术。我亲自取下了他的耳钉,按照以前的例子把病号服反穿,然后发现了他的项链,那是我送的,十年以前送的,链子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