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8章 明朝,明朝!(完结篇)(第1/14页)  明穿的蜗牛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万历因为得了副机器人的身体,终于实现了所有愿望,并且由于知道国师的身体是可以切换成人类的身体,万历自己也是机器身体,所以不介意国师是机器人了,自然而然地,两个人就在一起了。     一年后国师被万历封为皇后,虽然有不满的人称为妖后或者一代艳后,但是这些并没有让万历觉得有什么不好,反正自己可以万万年统治下去,而且国师也能够长生不死地与自己相守在一起,世界也不会变成万历担心的那样,大明的每个子民都能够无忧无虑地生活,管他是什么制度什么主义什么意识形态,只要让百姓过上幸福生活的,哪怕是皇帝,我们都支持!     宣德皇帝(下)     改革行政     作为他的国内政治和社会改革的一部分,朱瞻基在政府的三个主要领域作出改变,它们是都察院c地方行政和军事。朱瞻基继承了一个贪污成风的都察院;后来他制定了几项改造,并为它定下了新的任务。宣德三年(1428年)八月,诚实清廉的顾佐被任命为都御史,以取代刘观,刘因任职期间(1415年—1428年)犯下许多罪行而被判刑。在以后的几个月,北京和南京都察院的43名官员因不胜任而被罢官,接替的人都要经过严格的考查。总的办事程序和组织都加以规定,都察院的职责也被扩大。新增的两个主要任务是重建兵员花名册和视察边境各省。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至宣德九年(1434年)期间,专门规定了一些御史监察的任务,并在以后加以制度化。它们包括视察军屯c建设项目和京营的情况,以及监督南直隶的征税和通过大运河至北京的漕运。     监察工作渗透到明代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以及外廷和内廷的所有领域;它的活动遍及民事c军事c财政和司法几个方面。它在监督行政工作的运转和向皇帝进行政策进谏方面发挥了极重要的作用。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至宣德九年(1434年)期间,御史们使240名以上的官员降职,并使其他一些官员任职c复职或得到提升。他们还呈上247份弹劾奏折,至少揭发659名官员和其他17人,同时还呈上251份其他内容的奏议,向皇帝提出忠告和劝谏。     一般地说,经过宣德三年(1428年)的清洗,御史们变得更加干练,在批评时更加直言无忌。他们还提出直率的忠告,不过在触及皇帝私人行为的案件时,他们也会迟疑不决,因为担心会带来相应的处罚。虽然皇帝对他们表示尊敬,但他对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的御史也是严厉的。这些人被降职c关押或流放;对他们不处死刑。     在地方行政中,宣德时期最重要的制度发展是地方治理开始从半正式向正式的体制过渡。在这个体制中,官员们被任命到各省担任巡抚,其意义为“巡视安抚”;这个头衔在英语中通常被译作“总协调人”(grand 一rdat一r),因为这类官员的职责是协调省的三司——按察司c布政司c都指挥使司的职能。这种省的行政体制的设立体现了以前几代皇帝统治时期为了临时任务由中央政府任命特任“巡抚”这一做法的变化。“巡抚”这一名称已被太祖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使用过,当时他派太子朱标去陕西执行类似的任务。成祖在永乐十九年(1421年)也派26名高级朝廷官员进行安抚军民的工作。不但著名的官员曾被专门授予巡抚或安抚的官衔,而且有些亲王——包括登基前的明仁宗c明宣宗也被委任过。     关心民间疾苦和地方行政工作的朱瞻基遵循这些先例,在洪熙元年(1425年)九月派两名高级官员到南直隶和浙江省去进行“巡抚”。当宣德五年(1430年),任期不限定的高级官员被委派去“巡抚”河南c陕西和四川的民政c司法和军事工作时,体制的定形化过程仍在继续;5年后,这类委派的任务包括了从甘肃至辽东的北方边境的主要边防地区。在承担长期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