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8章 明朝,明朝!(完结篇)(第2/14页)  明穿的蜗牛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管辖这样大的地区的任务时,这些专使实际上已把后来称之为巡抚的职务制度化了。     但巡抚从未被承认为实质性的任命,而是把职权委诸同时在中央政府任正式官职的官员的一种专门的委任。这类官员通常是六部的侍郎,特别是兵部侍郎。后来他们被加授高级监察官员的空衔。此外,巡抚还被指定为兼提督军务或参理军务。当军事在行政管理中日趋重要时这种情况变得更加普遍了,并且标志着随着军事组织本身的退化文官逐渐地控制了军事。巡抚制逐渐演变成后来称之为总督的管理方式,总督意即被委任去处理涉及一个以上辖区的文职协调人。     宣德五年(1430年)五月,工部右侍郎周忱(1381年—1452年)被指定去监督征收c运输从长江流域解往北京的漕粮时,“总督”这一官职名称开始被使用,意即“监督”。这一先例在明英宗时得以制度化,这时这些专使之一担任了巡抚和总督,具有明确的军事责任。巡抚制和总督制都在明英宗时趋于成熟;它们成了明代行政等级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满洲统治者为了加强对中国的控制,也继而加以采用。     宣宗废后     朱瞻基即位后想立贵妃孙氏为皇后,便用意开导胡皇后,让她以有病为由辞掉皇后之位。朱瞻基由此废了胡皇后而改立孙氏为皇后,胡氏居住别宫,但是朱瞻基并没有亏待她,恩御进膳如常,每到宴会,必命她居于孙氏之上。     宦官参政     宣德元年(1426年),明宣宗下令,设置“内书堂”,教导宦官们读书。后设司礼监秉笔太监,司礼监掌印太监。     仁政爱民     在对内的治国之道上,朱瞻基能够实行安民c爱民的仁政。他深知“民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因此在他统治的期间内,体恤民情,实行与民休息的政策。“坐皇宫九重,思田里三农”,这的确是关心农业生产c农民生活的朱瞻基的真实心态。他继续推行洪武朝以来的招人垦荒的政策,发展农业生产。宣德五年(1430年)三月,朱瞻基路经农田时,看见路旁有耕作的农民,于是他下马询问农作物的生长情况。他兴致盎然,取来农民耕田的农具,亲自犁地。没推几下,他停下来,回头对身旁的大臣说,我只是推了三下就有不胜劳累的感觉,何况农民终年劳作。说完就命人赏赐农民钱钞。他对农民的生活和处境是了解的,因此能够在制定政策时考虑到他们的利益。同年六月,京畿地区发生了蝗灾,朱瞻基派遣官员前去指挥消灭蝗虫。他仍不放心,特意谕旨户部,告诫他们往年负责捕蝗的官员害民的危害一点也不比蝗灾小,因此要严禁杜绝这种事情的再次发生,还做有一首《捕蝗诗》颁给臣子。     宣德七年,还减免了因遭受水灾的嘉兴c湖州等地。宣德八年也减免了不少灾区地区的赋税。     朱瞻基赐宦官银皿。朱瞻基清楚,昏君滥用民力乃至亡国,隋炀帝就是个例子。朱瞻基以此为鉴,非常注意爱惜民力。在他统治的10年间,多次下旨为民解困。宣德元年(1426年)七月,罢湖广采木。宣德五年(1430年)二月,罢工部采木。宣德三年(1428年)十一月,锦衣指挥钟法保请采珠东莞,朱瞻基不但没有同意,还认为他是想用这种扰民的事情为自己谋求利益,将他逮捕入狱。他还多次蠲免税额c积欠柴炭草,免除在京工匠中年老残疾和户内无丁力者的匠籍。     年号     宣德(1426年~1435年),使用10年,是其代号。明宣宗又称宣德皇帝,其文化代表为宣德炉。     军事     宣德时期的明朝疆域图册     清除     朱瞻基试图清除军事的腐败现象,以大力建立文官统治。在历次征战中,贪污的军官只动员穷人而向富人出售免征券,在征用物资时,向黎民百姓过分勒索。他们非法地使用士兵作为自己的私人奴仆,侵吞他们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