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他的这份好习惯在平世里养成,到乱世里发扬光大。
那些禽兽专心致志地精虫上脑,完全没看到走近了一个人。江十一稍稍打量了翻倒在地的马车,马车不错,应该是个富家千金。但他没功夫惋惜,他看中的是车前的宝贝,一匹雪白骏马。
江十一没骑过马,但是骑过牛,不至于手忙脚短,二话不说赶快翻身上马,正要驱马开跑,却听见身后有一声悲凉的求救。
“救我”
回首,那可怜的姑娘全身白肉上都挂满了禽兽,她发现了马上的江十一,希望这个陌路人正好能是个行侠仗义并且武功高强的大侠。
她肯定没看仔细。
江十一没资格当那样的人,或许有怜悯,她将会被十几个禽兽凌辱,如果这次没死,那就是下次死,若还是侥幸活下来,她的下场还是死。因为江十一还听说,女人和小孩的肉是上等珍品。但江十一无力与这一切有任何关联,弱小使他无法阻止这些,矫情使他无法实施这些。
禽兽们也发现了江十一这个盗马贼,并有几个提着刀朝他跑来。江十一驱马往前狂奔,不再回头,他仿佛看到了那个姑娘眼中的自己,眼睁睁看着那个陌路人变成大侠,然后又迅速从大侠变成盗马贼,扬长而去。
禽兽们自然追不上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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