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四十章 种子(第1/2页)  回到三国当皇帝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所以李琛便选出这两件兵器,作为礼物送给赵云,虽然比不上送给沈或、孟恬和陈硕的那三柄样子货的宝剑华丽,但是其坚韧程度却有过之而无不及,性能上完全超出那三柄宝剑,第一眼望去,不会把人唬的一愣一愣的,以为这是价值连城的宝兵,但是其实用性却远超过那些华而不实的样子货。

    特别是枪头,上面两翼还开又血槽,脊部有加强筋,非常适合刺杀之用,一旦刺入人体,因为有加强筋和血槽,也不易被敌人的肌肉夹住,一时间拔不出来贻误战机,更不会轻易出现枪尖弯曲或者折断,很是犀利异常,最适合赵云这样的用枪高手。

    李琛可以断定,赵云收到这两件兵器的时候,一定会爱不释手,这次断不会不肯收下了。

    至于几本用他们自家所产的纸张誊抄的书籍,那也算是比较贵重的礼物了,因为这时代纸还很贵,有没有印刷技术出现,所以平时读书,多还是看的竹简,死沉死沉不易携带不说,而且还很难搞到,只能凭着关系去借,借来之后誊抄下来。

    所以纸质的书籍,这个时代绝对是属于非常贵重的礼品,更何况李琛家的纸张还之地洁白柔韧,相当不错,誊抄之人还是请的家中字体最好的门客所誊抄的,故此也算是相当贵重的礼品。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李家所产的五年陈酿春露白、酱汁、火烛纸张等物,林林总总搞了一堆让人送往常山真定。

    李琛在信中仅仅只说自上次结识赵云之后,对他非常敬慕,回来之后日日思念,恨不得能天天跟赵云在一起谈天论地。

    但是他回乡之后,发生了很多事情,现如今被擢为中丘县贼曹之职,更是忙得无力脱身,再去常山真定找赵云。

    李琛也没有在信中说他这段时间的所作所为,只是一笔带过,主要是倾诉了对赵云的思念之情,只字未提招揽之意。

    至于礼物他也只是一笔带过,说知赵云缺乏趁手兵器,近期寻得了这两件兵器,虽然称不上宝兵,但是也算是说得过去,于是便派人将其送予赵云,望赵云不要嫌弃。

    至于赵云收到之后识货不识货,他根本不用担心。

    在版过这件事之后,李琛才一头扎入到了练兵的事务之中。

    练兵之事李琛早有考虑,此事绝不能假借他人之手,这支县兵将会是他未来的种子,未来如果想乱世求生,手中无兵是绝对不行的。

    在他被陈硕擢为贼曹之前,他是没有考虑过建立一支听命于他的军队这件事的,但是随着他被擢为贼曹,并且陈硕和何霄都有意将县兵交给他整顿的时候,李琛的心就开始变大了起来。

    人的欲望是随着社会地位变化而变化的,没有到这个层面的时候,想得太多,只能是空想,起码李琛不是这种坐而空想之人,他更愿意脚踏实地,做一些力所能及之事,这在他看来,比之畅想空谈要有用的多。

    所以之前李琛才会广结中丘县内的轻侠少年,闲来便与之厮混在一起,纵马高歌,舞枪习射,将他从恩师吕硕那里所学的一些兵事和战阵之术潜移默化的通过平日里的戏闹,传授给了那些与他交好的轻侠少年们。

    另外他也绕开吕硕,亲自操练家中健仆,使这些李家健仆必要的时候,拿起刀枪,随时也可以上阵厮杀,使之成为李家的一支私兵和李家私人的武装力量,只为了今后乱世之中自保之用。

    此次青面黄偷袭李家,他之所以临危不乱,正是因为他已经拥有了与之对抗的武力,故此才会精心布置之下,将青面黄一网打尽。

    但是这样的武力,对于李琛来说,远不能满足他的需求,要知道当黄巾之乱开始之后,数十万太平道信众揭竿而起,席卷七州二十八郡的时候,那些黄巾贼如同蚁群一般横扫诸郡,少则数千人,多则十万之众。

    到时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