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004. 咲月,过来杀了它(第1/3页)  开挂虽可耻但有用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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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魔方》的世界里,武器分为大类和小类,比如魔杖、禅杖都属于“法杖”大类,再比如匕首、袖剑都属于“短刃”大类。

    现阶段,你如果拿着匕首寻求组队,大概率会没有人要,匕首玩家处于常见武器类别的鄙视链最底层。

    不止是匕首,几乎所有短刃玩家都被嫌弃,主要是这类武器对玩家的操作和心理素质有很大的要求。

    现阶段,绝大多数玩家战斗理解有限,尤其是在PVE方面。

    短刃玩家只敢边缘OB,不敢打伤害,也抗不了伤害是普遍现象,风评极差。

    如果之前在地球是军人、雇佣兵、杀手刺客之类的,那还好,但这类人不多。

    新手玩家本来就不善战斗,再者,大部分新人遇到野人、山膏这类面貌丑恶的怪物,没点心理素质哪敢靠近输出?

    本来嘛,有一部分短刃玩家心里素质还算不错的,但因为刺客信条玩多了,像是修炼了走火入魔的邪功,愣是把短刃玩成了嗜血狂战,又没有与之对应的实力,莽上去直接就嗝屁了,还拉到怪物仇恨连累队友。

    林烨让咲月好好看好好学,但说实话,咲月根本就没怎么看清林烨的动作,太快了,只察觉到经验蹭蹭蹭的涨了不少,完全是在挂机蹭经验。

    作为一名从小接受上**英教育的大小姐,不给人添麻烦、派上用场是基本的素养,平时在学校表现优异,除了成绩好意外,她还参加了游泳社,有冲击全国大赛的实力。

    但就是这样一个天之娇女,现在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当鸵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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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丢人了。

    然而就在这时,林烨朝咲月勾了勾手,不带一丝感情的命令道:“咲月,过来杀了它。”

    原来,林烨并没有完全杀死第三只野人——这是个3级的野人,强壮至极,腿比林烨的腰还粗,但力量属性只和林烨持平,其他属性远没有林烨高。

    所以它也是被林烨轻松扎废了双腿,倒在地上失去了行动能力,血条也降到了10%,这个状况,一个1级的菜鸟大剑玩家砍死它,需要的仅仅只是克服恐惧。

    杀生的恐惧,以及,对面容丑恶实力强大的异类生命的恐惧。

    “是……尘哥,我来了。”咲月笨拙地应声跑到了伏地不起的野人附近。

    虽然她一开始鼓足了勇气表示要和林烨共进退,不做米虫。

    但现在,真要动手了,手却开始打颤了,说白了,她和林烨不一样。

    咲月只是一个养尊处优的贵族女高中生,虽然这并不是她要求的人生,只是生来如此罢了。

    很多看到这一幕的玩家心理有些不大平衡。

    一血是玩家的一道坎,大多数新手玩家,难就难在一血上面,玩家们拿一血都要通过了一定量的努力,甚至是拼命,再加一点或多或少的运气。

    有人让头这种事可遇不可求。

    而且林烨让的还是个3级“头”,或许这会大幅度提高激活武器共鸣技能的几率,毕竟第一击第一杀是比较容易激活武器共鸣技能的,之后就很难了。

    根据目前大公会已公开情报来看,在10级前激活3个武器共鸣技能,就能归纳为潜力无限的高玩。

    不过当众人看到咲月的容颜也释然了,虽然咲月没有雯雯的大,但面容要远比雯雯精致清纯,而且因为常年游泳的缘故,她身上没什么多余的赘肉。

    反观雯雯,已经属于偏胖了,大腿粗就算了,小腿还有点粗。

    况且咲月并不小,C和D不好说,反正林烨一只手是不行的。

    美女很容易成为路人评头论足的对象。

    “那个妹子腿型真不错,比例完美,滑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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