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温昂斯和柯密顿一起走过来,并且双双跪倒在女人的面前,异口同声的说道,“拜见贝维可主人!”
“起来。”女人朝温昂斯和柯密顿点了点头,非常高傲的应道。
温昂斯和柯密顿站起来之后,便分立女人的两侧,好像两个忠心耿耿的卫兵一样保护着自己的主人。
张阳在旁边听见了温昂斯和柯密顿刚才对女人的称呼,才知道这个女人原来叫做贝维可。他马上忍不住当面直呼对方名字,大声问道。
“贝维可,你派发的任务我已经完成,什么时候可以离开森林地宫呢?”
“什么时候离开?还早着呢。”
贝维可语带嘲讽,回答张阳道,“你只是完成了第一个任务,难道都没有想到我还会给你第二个任务么?”
之前张阳确实没有想到,但是后来经过温昂斯提醒之后,他就已经想到了。
现在贝维可的回答居然跟温昂斯分析和提醒他的一样,那他就不会感到意外和奇怪,可以用一种平常心来对待了。
张阳已经在心中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走出森林地宫的路途将会十分漫长又曲折。
根据眼下的情况来判断,张阳已经不敢奢望自己能够早日离开森林地宫了。
况且,现在他已经看到贝维可原来是一个如此漂亮的女人,就不再像以前那样急着离开。他甚至有了改变主意的打算,想陪着贝维可留在森林地宫上。那倒也不失为一桩美事。
想像一下,身边有贝维可这样的大美人作陪,连森林里的环境都变的优美起来,那日子将真不知道将会过的有多舒坦又惬意。
至于森林地宫上还存有的那些怪物,已经被张阳拋到了脑后,暂时不加考虑了。
当然,这并不代表张阳打算拋弃李梦瑶,连自己交往多时的女朋友都不要了。他才不是那种没有责任心的渣男人。
如果可以的话,他就接受温昂斯刚才给过他的建议,将李梦瑶接过来,那样他就能够享受齐人之福,两全其美了。
不过,这事还需要看贝维可的意思。张阳只有征的她的同意之后,才好作决定。不然他就算将李梦瑶接过来,也会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
万一贝维可有着极强的忌妒心理,不允许森林地宫上出现自己无法掌控的女人,就会跟李梦瑶斗个你死我活不可。到时候张阳夹在中间,岂非左右为难。
事关两个女人,张阳可要好好的仔细想清楚,才能决定下一步是否要行动。这样才不至于自找麻烦,得不偿失。
张阳正在沉吟之间,眼前突然出现一把宝剑,并且还直接刺向他的咽喉。
眼看着剑尖就要刺到自己了,张阳惊吓之下,迅速的作出本能的反应,一边向后退去,一边伸手去拂剑尖,企图仅凭空手就把宝剑给拨开。
张阳赤手空拳,没有武器,就这样用手去抵挡锋利的宝剑,显然很容易受伤。只要他的手碰到剑尖上,肯定就会不出意外的出现流血事故了。
可在这种紧急的情况下,张阳已经来不及多想,也没有多余的时间去召唤武器,只能拼命一搏。
流血总比丧命好的多。张阳不会连这么简单的选择题都会做错。
只要能够保住性命,别说手受伤,即使废掉一只手,也划的来。起码他还有命去报仇。要是死了,就连报仇的机会都没有了。
就在张阳的手快要碰到剑尖之际,宝剑巧妙的向下偏移,才没有刺伤他的手。
对方显然不想伤害张阳,才有意放他一马。这就奇怪了,那对方又为何要用宝剑来指向自己,并且还是指着他最危险的咽喉部位呢?
张阳心感疑惑,直至后退稳住身体之后,才抬头一看,不禁愕然发现手持宝剑的不是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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