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十专三章 外戚专权(第1/2页)  大明:重八开局一只碗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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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腹耳目。做心腹,心腹病;做耳目,耳目坏。驾驭他们的办法,是要使之守法,守法就做不了坏事;

    不要让他们有功劳,一有功劳就难于管束了。

    为了防止宦官参政并进而形成专权之势,朱元璋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对他们加以限制。

    朱元璋对宦官的人数及品级进行严格的规定。年,朱元璋设置了内史监,品级为正四品,并设有监令、监丞、奉御内使等宦官。

    后改内使监为御用监,官品定为正三品,这与汉唐相比低了很多。

    洪武二年,朱元璋命吏部制定内侍官制时说:“古代宦官不到百人,而后代宦官竟然多达数千,成为大祸患。”

    故吏部最初确定宦官人数为人。当时规定:内使监奉御人,尚宝人,尚冠人,尚衣人,尚佩人,尚履人,尚药人等。

    虽然到了后来,内侍诸司机构有了更改和增置,但人数还是控制得严格,虽略有增加,但总数并不多。

    朱元璋不给宦官立功机会,他规定:宦官专掌内职,不许兼外朝文武官衔,不得穿戴外朝官员冠服。

    他这样规定,是因为他始终认为,宦官中好人不多,不能给他们立功的机会。

    因为这些小人有功就会骄恣,要让他们知道法令的威严,用法来约束他们,防止他们干预政权。

    朱元璋立下规矩,凡是宦官都不许读书识字。又铸铁牌立在宫门,上面刻着:“内臣不得干预政事,违令者斩。”

    他还规定,做内廷官品级不许过四品,每月领一石米,穿衣吃饭公家管。

    并且,外朝各衙门不许和宦官有公文往来。

    有一次,一个在宫内供事多年的老宦官不慎谈论了朝政。

    朱元璋知道后异常愤怒,本应将他处斩的。

    但念他是资深的老宦官,朱元璋就饶了他一命,下令立即把他逐出宫门遣送回家,终身不得再为官。

    朱元璋又制定宦官禁令,规定:凡宦官在宫内相互谩骂、斗殴,不服管教者,视其情节,分别处以杖、杖、杖、杖等刑罚。

    对心怀恶逆、出言不逊的,凌迟处死。同时还规定:知情不报者同罪。

    朱元璋始终对宦官存有戒心,他曾说:“宦官这种人,早晚都在皇帝身边,在人君出入起居的时候,利用小忠小信骗取皇帝的信任。

    时间长了,必假借威福以窃权,并干预朝政。

    久而久之,其势力就不可遏止。”朱元璋对宦官的制约是非常严格而且行之有效的。

    在洪武一朝三十多年中,宦官小心守法,宫廷和外朝隔绝,和过去的历史朝代相比,算是家法最严的了。

    但是朱元璋有时也会打破自己订立的这些规矩。早在明王朝创立之前,他就时常派遣内使到军中传达命令,而且还派内官去犒赏军旅、访察下情等。

    洪武年间,朱元璋还派遣宦官参与核查税课,去西北交易马匹以及出使真腊等国。

    在朱元璋的晚年,宦官建制已达到十二监、七局、二司共二十一衙门的规模,内官对外官的监督体制也基本确立。

    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朱元璋为明王朝正式形成宦官专权局面埋下了隐患。

    为杜绝女宠之祸,朱元璋决心严宫闱之禁,以汉唐为鉴,严立家法,杜绝皇后、皇太后参政干政。洪武元年三月,朱元璋命翰林儒臣纂修《女诫》,他告谕朱升等人说:“皇后虽贵为天下之母,但不可参与政事。

    至于妃嫔,不过是供奉服侍圣上之人,如果过分宠爱,就会骄恣违法,上下失序。

    朕观察历代宫阃,政由内出,很少不成为祸乱的。”

    朱元璋还说:“只有圣明的君主才能够防患于未然,其他的没有不被女色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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