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93章 我不是双标狗,我是多标狗(第1/2页)  穿书第一章我杀死了原男主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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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丁确实是一位有毅力的血族始祖。

    即便是连着二十多天射箭,完全没碰到过靶子,她依旧勤学不缀的练到了万圣节这一天。

    经过艰苦卓绝的奋斗,丁丁终于明白了一件事儿。

    “勤能补拙”就是一句屁话。

    她练了二十多天,还不如来府上做客的,赵广乐刚启蒙的五岁小外甥。

    赵子恒却莫名其妙的,觉得自己和女魔王关系拉近了许多。

    原来在强大的人,也不是万能的,终究会有自己薄弱的一面。

    因为今天是万圣节,下午的时候二人都要去宫里赴宴。

    参与宴会的,不光是大卫国本土的人,还会有许多其他国家的人前来祝寿。

    二人一大早,早早的就起来,为入宫赴宴做准备。

    丁丁看着钱嬷嬷带着四茶,手忙脚乱的准备着,一看就很厚重的衣服,外加上那一看就很沉的头冠。

    微微的皱了皱眉。

    前一段时间,成亲时被凤冠支配的恐惧还没有散去,难道她这么快就要续摊儿了吗?

    赵子恒见她脸色不太好,对钱嬷嬷道:“嬷嬷,那东西那么沉,就别往她头上压了。”

    本来脑子就不好使,再压傻了怎么办?

    钱嬷嬷无奈的看了一眼,两个心境没长大的主子。

    语重心长的道:“发冠越华贵,越能体现人的身份。

    咱们王妃本身就是王爷,配置自然是要更贵气一些。

    若是头上戴的东西不如其他人,平白惹人笑话。

    大家伙儿当面儿不敢说什么,回去指不定怎么议论咱们王妃呢!”

    钱嬷嬷看见这些繁复的珠钗首饰,也在心中默默地叹了一口气。

    这东西带着沉,他们家王妃又是个那么精致的小人。

    她平时连重东西都不舍得让她拿,现在叫她顶着这么重的东西,她怎么能不心疼?

    可人言可畏。

    贵族最注重的就是脸面,何况他们这还是皇族?

    丁丁坐在床上皱眉。

    决定一会儿出去走路的时候,“不经意间”多丢几根发钗首饰什么的。

    她目光移向那一堆首饰中,手指头粗的金簪子。

    心下暗自决定,一会儿就先从这根儿开始“丢”。

    赵子恒听了钱嬷嬷的话,不以为意。

    拉着丁丁走到一堆首饰旁。

    眼神带着询问,问丁丁:“这些里面你最喜欢哪个?”

    丁丁看着那些首饰,眼睛里有些纠结。

    一想到这东西这么重。

    就觉得这些东西即便再漂亮,她也哪个都不喜欢了。

    不过还是很平心而论的,指了指一支用金丝盘制而成的喜鹊簪子。

    “这个好。”

    上面是鸟,鸟的血液很好吃。

    赵子恒虽然不知道丁丁喜欢鸟儿,完全是因为对自己口味的执着。

    但却很从善如流的,拿起了那只簪子,递给钱嬷嬷。

    “今天就簪这一支,其他都不用了。”

    钱嬷嬷见自家王爷这样,还想说些什么?

    却被赵子恒出言打断了。

    “丁丁现在的身份本身就高贵无比,根本就不需要这些东西衬托。

    只要你身份地位在那,即便你站在最角落里,也会成为人群的焦点。

    要是今天,丁丁只是一个平民百姓,去参加万圣节。

    即便她脑袋上扛着翡翠楼,也不会有人高看他一眼。

    既然这些,本就是锦上添花的东西,何苦让自己遭罪?”

    这些年,赵子恒看那些达官贵人们,家里起起伏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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