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66、实在太赚钱了!(第1/2页)  我靠签到成巨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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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姬予当然知道这两人是干嘛的。

    从那天微博热搜火了之后,他微博到网乐云,都收到无数私信想签约他。

    除此之外,也不知道从哪里泄露出去的信息,他的微信、q,再到短信,都被发了很多类似的信息。

    通过两首歌,圈内人就能看出姬予的实力。

    现在的确只有两首歌,但就像做菜,能做出高难度的大菜,即使有巧合的成分,本身积累、经验和水平也差不到哪儿去。

    就算将来写不出《最初的梦想》这样的歌曲,a级或者a+级的歌,应该并不难。

    这样的创作者,放哪家公司都是宝贝——好歌手常有,但好的创作者,却不常有。

    所以,他们就像闻着味一般,蜂拥而至。

    如果不是姬予家的小区私密性很好,都有人能找到他家去。

    这不,姬予找不到,又找到林鹿的学校了。

    实际上早在周一的时候,就有公司找到学校了,学校的老师当然不能越俎代庖,而且林鹿未成年也不可能单独询问她的意见,但联系监护人姬洁,她毫不犹豫的回绝了——

    开玩笑吧你们,我自己还没舍得让女儿现在就入行,你们还想签?

    即使打退了一波,这几天还有源源不断的公司和经纪人找来。

    毕竟林鹿和陈子琪形象都非常出挑,又有代表作,就算直接出圈都没问题,再凭借这首歌,简直妥妥的摇钱树。

    而且,如果签了林鹿,那么她哥哥还会远吗?

    姬予自己都有公司,当然不可能签他们公司,所以看出他们的来意,问都没问直接走人。

    而这两人愣过之后,又追了上来:

    “不是,我们——”

    “不签。”姬予脚步都没停,心想这人怎么跟牛皮糖似的。

    “我们不是——”

    “不是更好。”姬予拱了拱手,拉着林鹿快步走。

    但这两人依然没死心,像是生怕再次被姬予打断似的,再次追上姬予后,语速飞快道:

    “我们不签你人只是想跟你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出专辑商演或者广告代言歌曲推广等等相关业务如果您有兴趣我们可以找个地方聊聊。”

    一口气说完,这男的脸涨得通红。

    姬予和林鹿呆呆的望着他:“……”

    然后,姬予才咽了咽唾沫:“你以前是说相声贯口的吗?”

    这男的讪笑一声摇了摇头:“不是,只是想跟您解释清楚。”

    林鹿被逗笑了,姬予也有点想笑,不过还是绷住了,问道:

    “你们不是经纪公司?”

    “是。”

    这男的道,然后又苦笑道:“你不是不签经纪约吗。”

    “的确不签,不过你说的合作,倒是可以考虑一下。”姬予道。

    刚刚经过他的提醒,姬予也想到另一种挣钱的方式,虽然可以不签约,但可以通过这种代理的方式,出外挣钱。

    毕竟,网剧那边还等米下锅呢,还不到两百万,够干啥?

    比如商演,虽然他从没做过,但又比那些选秀新人强,那些选秀的选手,参加一个拼盘演出的出场费都能上万,以他现在的名气,和着两首歌的影响力,肯定更高。

    更何况,还有歌曲使用费——这就是原创的优势。

    这男人像是没听清一样,有些激动的道:

    “你、你的意思是说,你愿意?”

    “我愿意。”姬予点了点头。

    就在这时,系统在脑海里又响了:

    “叮,为了奖励宿主主动寻找任务,奖励歌曲《我愿意》。”

    姬予:“……”

    这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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