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因为他不想要听父亲的安排,去接手那个资产高达几百亿的公司,他只想要写小说!
这个天真的孩子还不明白“写小说死路一条”这个道理。
所以,王一觉得叶子夜店里的这个工作非常适合他,反正店里的工作也不忙,每天大部分时间都是坐在柜台后面守着就行。这样,他就有很多的空余时间去写小说。
所以,王一非常喜欢自己目前的这个工作,虽然生活得很是艰苦,和他之前的生活完全没有办法比,但是王一觉得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那就是开心的!
叶子夜对于王一这个大龄叛逆青年也是很有好感,他从最开始将王一当做一个短期的劳工,慢慢地转变为将其当做朋友了。
“王一,你出来也很久了,真的不和家里联系一下,你爸妈会担心的。”叶子夜好心劝解。
虽然他也很舍不得王一这个物美价廉的打工人走,但是基于朋友的身份,叶子夜还是想要好好劝劝王一,让他早点回家,别一直留在外面了。
王一停下了码字,抬起头望向叶子夜,然后从叶子夜的手里接过了一个装着包子的塑料袋,这算是他的晚饭了。
“没事。我还有个弟弟呢,那家伙比我聪明,有他在家里,我很放心。家里的东西就给他,我要追求我的梦想,我要写出一本旷古绝今,能被誉为第五名著的巨作!现在回家的话,估计我爸会把所有我投稿的网站全部都运作好,让他们不要接我的稿子,这样一来,我就没有办法完成我的梦想了!”王一说完将手里的包子三两口啃了个干净,然后继续投入码字的大业之中。
说实话,叶子夜觉得如果王一一定要完成了梦想才肯离开店里,回家去的话,估计这辈子应该都要在店里打白工了。
王一就在店里码字,叶子夜近水楼台,自然是很容易就能看到他的小说。
平心而论,王一的文笔还可以,小说的设定和情节也算是过得去,但是缺点也很明显。王一之前的人生可以说完全是被父母安排的,他很少自己去做决定,同时,因为父母保护得很好,所以王一对于这个世界的认知是偏幼稚的,缺少社会的磨砺和毒打,导致王一的小说太过于理想化,在读者眼中,就会显得有些假。
所以,尽管叶子夜觉得王一的小说在一堆良莠不齐的小说中,算得上是还可以的,但是王一的小说其实一直都没有什么起色。
这其中还有很重要的一点,那就是王一这本小说一直都是默默无闻的,缺少了必要的推广。王一虽然才开始写书,但是文人的那种风骨却学了个十成十,他坚信,酒香不怕巷子深的道理,觉得只要自己的小说足够好,就一定会有读者欣赏,然后追捧!
可惜啊,他太幼稚了。
如今的这个圈子里,竞争者太多了,读者的选择也太多了,那么多的选择中,也许读者根本就不会点开你的小说,或者说看两眼就略过了!有多少读者会认真地看,并且有那个耐性去等你展开后续精彩的情节?往往看个两三章,觉得没什么亮点就不看了。
现在的小说市场,酒香也怕巷子深!
所以,叶子夜觉得,王一如果一直保持现在这种状态,估计想要成功,非常难。
随手将推荐票全部投给了王一的小说后,叶子夜发现上官棠给他发来了信息,说是有个案子需要他去帮忙调查。
“我有事先出去一趟,你好好看家啊。有问题了打我电话!”叶子夜对着王一说道。
“这么晚了还要出去啊?你这三天两头往外跑,有时候还是大晚上的!老板,你实话跟我说,你到底是干什么的?”王一抬起头看向叶子夜。
确实正如王一所说,哪有人开了店铺,自己不管理,完全交给员工去管理,老板自己反而三天两头地不着店,还常常大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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