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升到树枝的高度,两名骑手在河堤上策马疾行。 前面带路塔马斯突然减速,后边的温特斯见状也猛地勒停战马。 “那里,百夫长。”塔马斯遥指大角河一处回弯:“蛮子就是在那里下的锚。” 战马不安地倒着腿,仿佛是能嗅到空气中残留的血腥味。 温特斯轻扯缰绳,检视、评估着面前的堤坝、斜坡、沟谷和河流。 沉思片刻之后,他取出一本封皮已经发黑的地图册,勾画几笔又放回鞍袋:“走,下去看看!” 温特斯只是双腿稍微发力,灵性的战马立刻心领神会。 檀黑色、白星额、身躯高大细长的混血骏马从土堤一跃而下,撒欢似地飞驰向河岸,扬起一阵灰尘。 塔马斯没有这等马术,他小心翼翼地斜着溜马下坡,急急忙忙跟上。 战场已经被打扫干净,鸟儿声声啼叫,河水平静地流向北方。 若不仔细留意石缝间的红黑色血迹,完全看不出几个小时前这里曾有过一场厮杀。 问:弓箭与石头近距离对决,谁赢? 答:人多的赢。 特尔敦人被当场砸死的大概没有,但是被砸伤很多。见战况不利,他们毫不犹豫割断锚绳,借水漂流逃回西岸。 战后清点,一连捞出三具尸体,都是溺亡,其中一具尸体头戴红翎羽盔;下游的二连报告六具浮尸。 总计毙敌九人,伤敌不详,缴获角弓两把,回收箭簇八十二支;己方三人重伤,若干轻伤。 单看数字,这场战斗仿佛儿戏。 然而对于参战者而言,他们是冒着随时会失去生命的危险在竭力杀戮彼此——这件事,唯有那些真正面迎矢石、膝盖颤抖、牙关紧咬战斗过的人才能明白。 所以这是一场胜仗,虽然不大,但毋庸置疑。 天亮之后,温特斯才得知一连的这次小规模遭遇战。 倒不是因为他要睡懒觉,而是因为第一连传令兵回到牛蹄谷时,他已经奔赴另一处战场。 昨晚可不仅仅只有一连见血,而是接连爆发三场战斗。另外两场遭遇战都在十二连的防区,规模更大也更激烈。 三股特尔敦人马,渡河时间相差不到两个小时,渡河距离跨越近四十公里。 温特斯仅往返就换了五次马,骑行超过六十公里。 所以此时此刻,向来寸步不离的夏尔和海因里希都不在温特斯身旁——两人离开马鞍的时候连路都走不稳了,被温特斯勒令休息。 来到岸边的温特斯下了马,沿着河滩踱步走着。他的目光掠过水面、山坡,一直延伸到河谷的地平线。 见百夫长在观察地形,塔马斯不敢打扰。他学着百夫长,也向四周张望,可看来看去无非是水、草、石头和土。 忽地,温特斯停下脚步。塔马斯看到百夫长弯下腰,似乎在捡什么东西。 稍微打量几眼,温特斯把东西递给一连长,云淡风轻地说:“骨箭。” 塔马斯定睛一看——是枚打磨过的骨质箭头,不过箭尖已经崩断。 作为经历过大荒原之战的老兵,塔马斯知晓一些敌人的内情。虽然赫德诸部仍旧广泛使用石箭、骨箭,但至少特尔敦部是有铁箭头的。 因此塔马斯有些摸不着头脑:“特尔敦蛮子也用骨箭、石箭?他们不是有铁箭吗?就是为了不让我们用他们的箭头?” “箭簇回收了多少?”温特斯问。 “箭头完好的只有八十多支,还有一些箭杆。”塔马斯颇为无奈:“石箭头、骨箭头射到石头上的全都磕坏了。” “没有铁的?” 塔马斯仔细回想之后,认真回答:“没有铁的。” “别人不清楚。”温特斯踱步沉思着:“烤火者的亲领人马应当是有铁箭头。” “您是说……昨晚来的不是蛮子的精锐?” “为什么不派精锐来?”温特斯反问:“先锋强渡为什么不派精锐?” “我……我不知道。”塔马斯额头开始冒汗。 “你已经是代理营长,你需要往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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