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章 稿费(第1/2页)  港片里的好警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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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主编,真是打的一手好算盘。”

    苏乐辉笑了,没想到对方看起来举止大方,谈吐优雅,但是却这么坏。

    如果苏乐辉答应了,那就表示这两本小说都要卖给对方。这,完全不符合他的利益。

    苏乐辉的想法是用《越女剑》打响自己的名气,然后抛出其他一些短篇小说待价而沽。

    到时候的价格,肯定不会是现在这样了。

    钟主编看着苏乐辉笑了:“苏先生真是聪明,被你看穿了。那么,不如你开个价吧!”

    钟主编以退为进,决定让苏乐辉开价。

    苏乐辉想了想,提出了自己的想法:“稿费直接从千字900这个档位开始,如果你们同意,我可以再提供一部5万字的短篇,一部20万的长篇。”

    “千字700档,以后苏先生你的所有小说,要优先考虑我们。”

    “千字800档,在加一部长篇,没有优先权。”苏乐辉讨价还价道。

    “千字1000,加优先权。”

    钟主编不安常理出牌,忽然自己加了个价。

    “.....成交!”

    其实苏乐辉不想附加这个优先权,因为这代表着以后他的小说必须是对方看不上才能卖给其他人。

    但是如果对方看得上,哪怕其他报社出价再高,苏乐辉也只能与对方重新谈判价格才行。

    可以说费时费力,费脑筋。

    但是对方给出的价格,是苏乐辉现在无法拒绝了,因为他实在是太缺钱了。

    《越女剑》加《白马啸西风》总共10万多字,按照协议的话,苏乐辉可以获得10w稿费以及10%和11%的版税。

    这些钱,足够苏乐辉挥霍一段时间了。

    钟主编哈哈一笑,主动伸手道:“合作愉快!苏先生放心,我们港报不是那种店大欺主的公司。我们,是很有诚意的。”

    “那,我们拭目以待。”

    其实苏乐辉还是很看好港报的,对方明明是港岛最大的报社,却没有给人一种盛气凌人的感觉。

    光从这点,苏乐辉就非常有意向与他们合作。

    到底是大公司,对方的合同很快就做好了。

    苏乐辉一个字一个字检查,逐句推敲确定没有什么挖坑的地方,他才郑重其事的签上了他的大名。

    签完了合同,留下书稿之后,钟主编立马通知财物通过银行将稿费打给了苏乐辉。

    “辉仔,你可别让我等太久啊!不然的话,我说不定会拿着刀去你们警署。”

    之前聊天的时候,苏乐辉告知了对方的工作,所以钟主编才会开这样的玩笑。

    苏乐辉哈哈一笑:“那钟叔要小心了,万一被打成筛子就罪过了。”

    “你小子!我就送你到这了,回去赶紧把《鸳鸯刀》写出来,我还等着看呢。”

    “钟叔放心,不会让你等太久的。”

    告别了对方,苏乐辉马不停蹄的来到了附近的银行。

    看到账户里多出的10.5万,苏乐辉乐开了花。

    虽然商城里也可以用正义点兑换钱,但是兑换的币种只限港币,而且兑换的比例是1:100。

    用70点兑换,最终只能兑换7千而且还没有后续收入。

    所以不到万不得已,苏乐辉可不会傻到直接兑换。

    抛开这些不谈,苏乐辉现在要好好想想这些钱怎么用。

    买房是肯定不够的,现在港岛的房价虽然还没有绑上火箭,但是基本上也在700-1000一尺。

    要想在港岛买一栋足够一家人住的房屋,没有百八十万是不行的。

    再加上苏乐辉还想给自己的父母买个商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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