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云南市去往s市的国道上,一个五十多岁,满身污垢,疲惫不堪的男人,正艰难的迈动着沉重的双腿。
秋天,是一个收获的季节,也是一个容易让人伤感的季节,秋天的太阳,就像是垂死的野兽在进行最后的疯狂挣扎一般,让人感到窒息。
男人很累,他很想停下来休息,他已经跑了不知道多少公里了,一双腿就像是灌了铅一般的沉重,脚上的名贵皮鞋,此时已经严重的破损,鞋底和鞋帮已经开裂,随着男人迈动脚步,裂缝随之出现,漏出了男人那布满水泡的脚面。
国道上来来往往行驶着很多车辆,因为连日来的高温,车身上布满了一层厚厚的灰尘,已经看不清楚车身的颜色了,唯独挡风玻璃还是清晰的,随着发动机的怒吼,轮胎的急速翻滚,轿车就像一阵风一般从男人身边快速驶过。
轿车快速行驶,带动了一阵让人感到凉爽的秋风,只是,这种舒爽的感觉没有几秒,就被车子带起的厚厚的灰尘给覆盖。
开车的人形形色-色,男男女女都有,他们在经过男人的时候,大多数都是目不斜视,权当没有看到,等到车子渐渐远去之后,他们才会从倒车镜当中看一眼还在艰苦行走的男人,而有些人在男人的时候,会下意识的减缓车速,看着闷头前行的男人,他们十分好奇,眼前这个男人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但是,没有人主动去跟男人打招呼,更没有有邀请他上车的打算,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男人只是他们在漫长的旅途当中遇到的一个陌生人而已,没有必要为他而刻意停留。
公路一望无际,似乎永远没有尽头,而男人低头前行,似乎并不在意尽头的出现。
在公路上,除了男人之外,偶尔也会有一些附近的居民,肩扛背驮的行走在公路的边沿,当然,还有一些背着大包小包,手里拿着相机的旅游,他们走走停停,时快时慢,完全不在意时间的流逝,只有男人还一直迈动着固定的步伐。
炙热的气温,干燥的空气,扑面而来的灰尘,让男人的每一步,都显得那么的艰难,蓬乱的头发,肮脏不堪的衣服,干裂的嘴唇,浑浊的双眼,就像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又像是的苦行僧一般。
不知道走了多久,男人终于走不动了,他缓缓地站定,直起犹如被千斤重担压弯,变得佝偻的身体,抬起头,先是手搭凉棚看了一眼正好在头道:“米饭在厨房的电饭锅里,你自己去盛。”
“谢谢。”
男人说了一句谢谢之后,就起身去了厨房。
没一会儿,男人就端着满满的一碗米饭走了出来,重新坐下。
“嘎吱......”
就在男人吃第二碗饭的时候,休息站外面开进来一辆黑色的轿车,老板娘立即站起身,朝门外走去。
车门打开,一个十分的年轻男人从车子上下来,他皮肤白净,面容稚嫩,看起来应该不到二十岁。
年轻人走下车之后,跟老板娘打了招呼,就走进了店里,第一眼就看到了男人,男人也看到了年轻人,四目相对,气氛一下子变得紧张起来。
男人一只手拿着筷子,一只手端着碗,嘴里鼓鼓囊囊的,包着一大口饭菜,抬起头,眼睛直愣愣的看着年轻人。
两个人认识,这是老板娘第一反应。
男人看着年轻人,似乎想要说什么,但是,张了张嘴巴,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有说,迅速的低下头,大口大口的吃着饭。
年轻人看到男人之后,嘴角微微勾起,泛起一抹冷笑,冷笑当中带着浓郁讥讽的味道。
“老板娘,把你这最好的菜来几个,顺便在给我拿瓶酒。”在男人低下头之后,年轻人也不再去看男人,而是走到另外一张距离男人较远的桌子前坐下,对站在一旁的老板娘说道。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