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夜无月,微风细雨。
橘子湖边卜云街,一间名为“广聚”的大众客栈,是秦恒一行人的落脚处。
“爹,明天真的要走?”
穿着紫色素衫的程菲芸,来到客栈二楼,推开廊道尾的那间房门,没有往里走,只是站在门口问道。
这间有桌案的客房是程明志死乞白赖向那位公子讨来的,都说读书人一身傲骨,“不食嗟来之食”,在他这,完全没这回事。
程明志正在轻笔记录近几日的见闻,等到时间充裕,在汇总在自己煞费苦心编撰的《风云录》上。他将笔放在砚台上,抬头看着女儿,“我们与那位公子不是一路人,早点离开也好。”
程菲芸欲言又止。
“女儿,爹知道你在想什么,无非觉得跟着那位公子,不必整日躲躲藏藏,提心吊胆,没个安稳日子。可是女儿,你是真没发现,还是在装糊涂?那位公子明显是要去做什么,而且是生死难料那种。”
“爹不想那么早死,爹要做的事情还没做完,爹还没见到你嫁人生子,爹不放心。”程明志看着女儿,轻声道。
程菲芸双目之中一抹黯然闪过,她低着脑袋,扯着左臂的袖子,嘀咕道:“我真能有喜欢的人吗?能活到嫁人的那天吗?”
程明志一怔,他何等耳力,“女儿,爹不去说那些豪言壮语,但只要爹活着,就会记得答应过你娘什么。”
程菲芸清晰感觉到爹在提及娘亲时,言语中的愧疚。她蓦然间展颜一笑,脚步欢快地走进房内,来到桌案前,洒脱道:“爹,我来研墨,你和我说说接下来我们去哪儿。”
程明志心疼地看着女儿,笑意慈祥中夹杂着一丝愧疚。
女儿离开后,程明志再无半点下笔千言的心思,他走出客房,坐在门前的台阶上,望着静谧无月的夜空,想起当年好在自己身侧研墨、洗笔,好对自己笑的那个温婉可人的女子。
如今,人已经不在了。当年说要写出一部流传千古的传世名篇,让她第一个寓目,现在却是连小半部都没能完成。
“先生明日就要走了,秦恒提前来送行。”
一个白衣年轻人走在廊道上,手中提着两壶酒,眼神清澈,笑意温暖。
程明志回神,转头看着来人,当看到其手中提着的酒时,眼神顿时一亮,他迅速起身,边伸手边笑意真诚道:“公子有心,程某受宠若惊。”
他咂吧一下嘴,“饯行酒都带来了,我若不喝,岂不是让公子难堪,……”
说着,他的手已经放在了酒壶之上,稍稍费了些力气,将酒“拿”了过去。
秦恒呵呵一笑,道:“程先生曾为前朝撰史官,拍马屁的功夫果然也到了‘化境’,我是拍马难及。脸皮的厚度更是已经到了‘神窍’。”
程明志仿佛不明就里,想把两壶酒都提走的他,第二壶拽了半天愣是没拽动,他只好作罢,转身返回原处,坐在台阶上惬意小酌。
秦恒坐在他身旁不远处,两人都只是细细品尝酒中滋味,无人言语。
过了许久,还是程明志忍不住先开口道:“公子此去,生死未卜?”
秦恒喝了口酒,点头道:“对方要是撕破脸,就看他愿意付出多大的代价,代价越大,我死的可能性就越大。”
“那公子还去?”程明志不解道。
秦恒又喝了口酒,神色依旧平静道:“我有不得不去的理由。”
程明志闷头喝了口酒,然后转头看着年轻人,说道:“公子,对不住啊,我老程有些忘恩负义了。”
秦恒有些苦笑不得道:“程先生莫不是以为,我对你父女二人有救命之恩?雨慧江上,你可是出了大力气。而且要不是因为我,对方怎会出动如此多的化境高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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