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百零六章 反驳(第2/2页)  当律师从养只獬豸开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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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勒死,被告人肖龙将其放入车的后备箱内,并且停放在无其他人知道的停车场上,也是一种直接故意犯罪。

    肖龙的行为根本不是一种放任,而是一种积极追求的行为,因为他明知将被害人会死亡,如果这不是直接故意是什么?肖龙辩护人的意见不能成立。

    公诉人发表完驳斥意见后,何姗姗的律师不说什么了,但是孟浪举手要求发表意见,法官允许后,他说,被告人肖龙在被警察带走后,虽然有不愿意供认的情况,但是在办案人员的思想工作下,他很快就承认了犯罪事实,为案件的快速侦破提供了帮助,减少了办案成本,而且在供认后,一直能坦白交代问题,对其应当从轻处罚。

    至于肖龙协助办案人员抓捕被告人何姗姗,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协助办案机关抓捕重大犯罪嫌疑人的,应当认定为重大立功。那么本案中,肖龙是不是在协助抓捕呢?

    诚然,如公诉人所说,只要何姗姗不逃跑,办案人员迟早会在其住处将其抓获,然而肖龙带着办案人员去何姗姗的家中,无疑加快了抓获何姗姗的速度,减少了社会危害,这无疑应当是一种值得促进和鼓励的事情,不能因为何姗姗是在家中抓获,肖龙的协助抓捕行为就失去了意义,如果没有任何意义,办案人员为什么要让肖龙带路呢?很显然,办案人员认为肖龙带他们去抓捕何姗姗是有意义的,一是可以带路,二是可以通过肖龙将何姗姗诱捕,这都是肖龙可以起作用的地方,不能因为事后觉得抓捕何姗姗是一件很容易的事,而就否认肖龙协助抓捕的重大意义。

    孟浪主要针对重大立功这个问题进行了反驳,因为他认为根据法律规定,肖龙的行为就是一种协助抓捕行为,不能因为事后觉得抓捕何姗姗是一种非常简单的行为,就否认他协助抓捕这个情节,这是对他不公平的。

    他这样一讲,法官听了,微微点头,而公诉人似乎也有些在寻思,在这个问题的认识上,的确会有一些分歧,最后只能留给法官裁决了。说说520小说阅读_www.shuoshuo520.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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