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尔出生在平民区。
他的父亲是码头上的工头,手底下有四五个搬运工,每月的收入有三个多金磅,母亲是妓女,是的,就是这样。
但在平民区,其实没那么多讲究,在更穷苦的贫民窟里,这更是一个平常的职业。
贝尔的父亲喜欢他母亲,所以在攒下一笔钱后,娶了她,让她在家里干些简单的零活。
之后贝尔和弟弟贝克就先后出生了,贝尔的父亲工作更加有动力,他又收拢了几个搬运工,给货船和仓库更便宜的价格,所以他的活很多,挣的钱也越来越多。
贝尔依稀记得,在他八九岁的时候,家里的生活还不错,每周能吃三四次肉,每季度也都有新衣服穿,有一次,父亲还给母亲买了一套银制的首饰。
但好景不长,在贝尔十岁的时候,父亲因为劳工价格便宜,终于引来了他人的不满。
在跟人争执的过程中,贝尔的父亲被人一刀捅在了脾脏上,很快就死掉了。
他的死去,让家人失去了唯一的收入来源,只能卖掉房子来度日。
贝尔的母亲开始出去找工作,但什么都不会的她最后只能再次选择了皮肉生意,赚钱供养她的两个儿子。
一年多时间过去,贝尔的母亲死在一场突如其来的瘟疫中,和数万下城区的人一样,被集中火化,骨灰倒入大海。
从此无依无靠的贝尔只能担当起哥哥的责任,带着弟弟在平民区乞讨为生。
直到后来他加入了肖恩帮,每月的收入有一个半金磅。
很少,但可以让他和弟弟每顿都能吃上黑面包,不至于饿肚子,月底如果剩下点,还能买一块小孩巴掌大小的鸡肉解解馋。
在肖恩帮,他认识了一个人,两人都有悲惨的过去,所以很快成了好兄弟,但没过多久,这个人就因为在中产区偷窃被抓,送往内陆的矿山挖矿去了。
贝尔原本以为再也见不到好兄弟了,却没想到,三个月前,他再次出现在贝尔的眼前。
两人时隔四年的再次相见,地位已经天差地别。
他的好兄弟一身得体的西装,口袋里还有一块精致的怀表,梳着大背头,可谓是意气风发。
而他呢,仍然是在平民区勉强生存的小混混。
好兄弟并没有嫌弃他,而是准备带他一起干一件大事。
事有多大呢,他告诉贝尔,如果成功了,他会得到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金磅。
贝尔无法想象多少钱才能让他一辈子也花不完。
‘至少买一间两层的小楼,雇一个会烤肉的厨师,还有两个女仆,给弟弟和自己娶个老婆,算下来要两千金磅才够吧。’
他这么想到。
对于从来没去过中产区的贝尔来说,这已经是他想象力的极限了。
贝尔很高兴自己的兄弟还记得他,不愧是好兄弟。
直到现在,他被打断了一条腿,弟弟被人拿刀指着,也是这么想的。
他的兄弟已经告诉过他,行动之后一定要赶快跑路,但他因为要接弟弟,所以才耽搁了时间。
……
此时,面对弟弟看向自己目光中的恐惧与害怕。
贝尔最终还是屈服了,他感到很惭愧,因为自己背叛了好兄弟。
“他……叫皮埃尔,之前也是肖恩帮的,五年前因为盗窃被流放到矿山,不知道为什么会到了布兰提斯,他找到我之后,说要做一笔大生意,能挣很多钱。”
罗宾斯大喜,连忙追问这个人的下落。
“之前我们见面的地方一直在一栋公寓楼里,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住在那儿。”
“地址,快说!”
“在……”
随后,罗宾斯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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