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三章 每家都给我钱的大生意(第1/3页)  扶桑镜梦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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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秀从兰国商馆拿回了九本书,其中三本是兰语的,可以先放放,等以后请其他兰学者翻译,剩下五套英吉利语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化学基础论》、《国富论》、《人口论》、《不列颠百科全书》和一套佛朗西语的《忏悔录》,选来挑去,最终决定先翻译《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

    直秀估算了一下,这本书大概有五十万字左右,直秀还真没读过原著,但他以为自己学过力学三大运动定律和万有引力定律,应该翻译的很快,其实不然。图书翻译不但要求逻辑通畅、言辞准确,还要力求保持原作者的风格和原语言的特色,尤其是里面的一些人名、地名、典故更是要准确无误。

    直秀翻译了几天后,怒火冲冠,自己以前觉得教科书写的干巴巴的,现在觉得能写成干巴巴的多不容易啊,需要多么强大的归纳和总结能力,这一刻,魔改的念头终于降临了——没办法,要讨生活么,不魔改怎么活的下去,这还是六套书,如果新书到了的话,米国黑船到来之前都未必能完成所有翻译。

    《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里贯穿全书的内容是从某些自然现象中引出力学定律,再用力学定律来广泛解释自然现象。

    全书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是正文前的说明,定义名词、解释概念;第二部分是定律描述,详细介绍了力学三定律;第三部分是第一卷,讨论物体的无阻力运动;第四部分是第二卷,讨论物体在阻滞介质中的运动、气体的弹性和可压缩性,以及声音在空气中的速度等问题;第五部分是第三卷,导出万有引力定律,并以大量的内容来解释月球运动的偏差、海洋潮汐的大小及变化、岁差的长短不一等。

    直秀果断将内容“提炼”为力学三定律和万有引力定律以及牛顿科学方法的哲学推理四原则。

    牛顿科学方法的哲学推理四原则是:

    原则一:除了那些真实的,而且足以说明自然现象的原因之外,可以认为自然界的现象没有更多的原因。这类似后世大名鼎鼎的“剃刀原则”——如无必要,勿增实体。

    原则二是经典力学的决定论——对于同样的自然现象的结果,我们必须尽可能将它们归于相同的原因。

    原则三是物质观——物体的属性不允许增强或者削弱,在实验可以达到的范围内发现属于一切物体的属性都应该被认为是一切物体的普遍属性。

    原则四是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的关系规则。在实验的哲学上,把一般用归纳法从现象推导的命题看做准确的或者是非常接近于真实的。即便可以想象出与此相反的假设,但是直到其他现象发生使得它更准确或者出现例外之前,仍然要坚持之前的观点。

    除了直秀认为必须翻译的内容,他还把摩擦力公式、弹性定律、钟摆定理、杠杆原理、角速度定律、滑轮原理等等都塞进去了,当然书名必须换,不然卖狗肉挂羊头,后人一锤一个准,书名就叫《艾萨克爵士力学著作的读后感》好了。

    直秀念头通达了,两个学生就受苦了——现在扶桑的书写习惯与中华相同,从上到下、从右到左,公式这么书写直秀看着别扭,因此横排和从左到右的书写方式就定为日后“枣屋版”兰书的定式——直秀觉的如果叫“堀式译法”有遗臭万年的可能,还是改名保险一些。

    以前直秀教兰学公式的时候也是横排和从左到右,但学生们还是习惯以前的写法,这次直秀祭出了两大法宝,两个学生终于屈服了。

    第一大法宝是虎之助和学次郎也署名为“第二作者”。通过这次游学,虎之助和学次郎对名气有了基本概念,名气这东西不是钱,有钱的商人不一定有名、但有名的武士一定有钱!

    第二大法宝是加钱。一直以来,直秀是不收学费的,而且因为两个学生帮了不少忙,直秀还每月给点“手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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