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四章、地精也是可以杀绝种的(第1/3页)  夏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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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人魔能学会读书吗?

    也许有些可以,但至少刚刚那只不能。

    它很蠢。

    但再怎么蠢,它至少也算是智慧生物,比猩猩海豚什么的都要聪明得多。

    两天前,潘龙找到了它,用一顿结结实实的暴打,让这家伙明白了什么叫“形势比人强”,然后,他就采用驯兽的手段,一手大棒一手胡萝卜,硬是教这家伙在短短两天里面学会了几句话,以及“读书”这个动作。

    这也要感谢他的“野蛮人”职业,这个职业的辅助技能里面,有“驯化野兽”。

    野兽尚且可以驯化,何况食人魔呢。

    所以,才有了刚才旅馆里面那惊人的一幕。

    但假的终究是假的,这食人魔终究并不能读书识字。潘龙其实是弄了个骗局,忽悠了所有人。

    他对此并没什么负罪感,盎歇牧师追求的,无非就是大家都喜欢看他的书;大家想要看到的,无非是稀罕场面。

    乃至于,他想要的不过就是多一些报酬;那个食人魔想要的,不过就是活下来。

    从结果看,大家都挺满意的。

    大家都满意,那就很好。

    至于那个“冥冥中对他饶有兴趣的伟大存在”……潘龙并不在乎。

    且不说那个家伙究竟是真实还是虚幻,就算它是真货,难道还能跨世界去追踪自己?

    要是它真能跨世界追踪,追到九州世界,他倒是很好奇,九州世界本地的神佛妖魔对于这个外来的黑户,会是什么态度?

    是礼送出境呢?还是抓起来切片研究?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笑了。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潘龙始终在友善之臂旅馆附近奔波。

    他并没有离开这里太远,对于“铁矿不足”等一些传闻也毫无兴趣,就是在到处猎杀各种怪物,并且将怪物们的武器装备,以及身体上所有可以拿来出售的东西,全都装上了马车,运回了旅馆。

    每隔四五天,他的马车就会载着许多货物,带着明显的血腥味,来到友善之臂旅馆。那些东西会在班力特老板仔细估价之后变成金币,进入他的腰包。

    很快,他在这一带就出了名。

    和上次让食人魔学会读书的名声不同,这次他的名声没有了幽默和诙谐的意思,只有肃杀之气。

    “血腥的马车夫”,就是附近的人们给他的绰号。

    这个绰号一目了然,潘龙对此也没什么意见。

    他并不介意杀死怪物,相反,他很乐意。

    杀死这些家伙,既可以获得经验值,又能赚到钱,还能让附近的平民过得安全一些,一举三得,何乐而不为呢?

    至于那些被他杀死的怪物们究竟该不该死,或者说该不该被杀掉这么多?他根本就懒得考虑。

    北地每年都猎杀大群的妖兽,谁会在乎妖兽该不该杀?

    除非有环保局的人跳出来,拿着国家法律警告他“某某生物是保护动物,杀了要坐牢的”,否则潘龙并不会在乎把它们杀绝种的问题。

    反正,食物链从来不是靠着那些珍稀动物维持的。

    这些天,他杀了四只食人魔、六只兽化人、十五六只豺狼人、三四十只大地精、至于凶暴生物或者地精之类,他都懒得计算数目了。

    反正遇到了,顺手杀了就是。

    一场场杀戮下来,他身上渐渐积累了厚重的血腥味,就算时不时清洗一下,也没办法完全洗干净。那些寻常野兽见到他,更是都呜咽一声,夹着尾巴就跑,不敢在他的视线里面多停留哪怕一秒钟。

    “我跟查内姆站在一起的话,也不知道究竟谁更像是杀戮之神巴尔的子嗣……”某天,又杀光了一窝地精,把其中大地精的耳朵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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