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蹩脚诗人汉密尔顿在1780年圣诞节的走私轮次送给洛林的圣诞礼物,用一绢精美的东方丝绸作载体,以令人赏心悦目的漂亮花体和汉密尔顿只予密友的私人印章共合成诗文。
诗的标题叫做,典型属于标题比正文长的粪作系列。
然而这个紫眼珠的年轻人是美利坚近年来最闪耀的政治新星,不仅是约翰.亚当斯所看重的政治盟友,还在兼顾华盛顿侍从武官身份的同时担任了大陆军驻巴尔的摩的采买总负责人。
1780年度,由他采买的物资占据了大陆军当年军火装配总额的72%,军服配发的37%,药品储配的19%,牲畜及粮食储备的7%,几乎以一己之力对等了费城的大陆军总后勤处,功绩之丰让整个美利坚叹为观止。
他是注定会平步青云的。
仅从政治投资的角度考虑,虽说诗文本身的质量让人嫌弃,但洛林还是把它裱了起来,挂在了道标号船长室醒目的位置。
然而……现在洛林又觉得自己似乎挂得太醒目了一些,毕竟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嘛,又不是乔治.华盛顿或者约翰.史密斯,至少在1781年,他的签章远不是那么上得了台面的东西。
今天是结算日,在新奥尔良肯维商团的水仓里,加尔维斯伯爵不请自来地登上道标号,在洛林毫无准备的情况下造访了他的船长室。
汉密尔顿的诗第一时间就吸引了他的目光,他带着欣赏看,揣摩着感情读,越读越读得磕磕巴巴,越读越读得断断续续。
直到读完第三遍,他大概确信自己没有错漏什么诗里的深意,这才尴尬地转过脑袋。
“肯维,这个……是诗吧?”
“是平安符,一个美洲巫师手抄的咒语,有消灾除难的神奇作用,自从挂上了它,道标号连续八个月没有开过一炮,是我有生仅见的强大魔法物品。”
“噢,原来是咒语……”
加尔维斯识相地把坏气氛的打油诗抛到脑后,自顾自走到洛林的酒柜挑出玛歌城堡:“完美的玛歌庄园,带有成熟黑加仑子,辛辣的香草味和紫罗兰香气,肯维,你已经成功拥有了对酒的品味。”
“只是贵罢了。”洛林站在农民的角度发表着谬论,“相比于用葡萄酿酒,我还是认为玉米酿造的威士忌口感更好,尤其肯塔基酒,在我心目中是唯一超过路易斯安那家乡酒的好酒。”
加尔维斯听得哭笑不得:“然而你的酒柜里只有一瓶产自苏格兰的威士忌,你口中的家乡酒和肯塔基,我一瓶也看不到。”
“它们在厨房,真正的酒不是用来陈列的,是装在橡木桶里随时饮用的。”
这样的对话在两人中间已经发生过不知道多少次,洛林扮演的爱德华.肯维狡诈而果断,有农民特别的敏锐,缺乏修养的同时又精擅于扮演。
加尔维斯时常分辨不出那个是真正的肯维,风度翩翩还是勇猛粗俗,但有一点却可以肯定,假如肯维出身再高贵些,他一定可以一个让人景仰的合格绅士,因为只凭借精湛的演技,他几乎就已经做到了这一点。
“肯维,知道我今天为什么要和你单独见面么?”
“大概是因为生意。”洛林站起身,从加尔维斯手上接过玛歌庄园,打开,为自己和他各斟了一杯,“我们的王后终于愿意扩大大陆军的军购份额了么?我想睿智如她应该已经看出来了,现在是走私最后的黄金期,再过几个月,美国人或许就不再需要法兰西的查尔维尔了。”
“很可惜,你猜错了。”
加尔维斯抿了口酒,品味着充斥味蕾的绵软酒香,一层一层地剥开玛歌庄园特有的多层芬芳。
“正如你所说,我们的盟友已经开始了全面反攻。”
“1月,霍雷肖.盖茨把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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