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七章 森林如树林,抓鹰像抓鸡(第1/2页)  我老婆实在太漂亮了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一到炼狱森林,汴梁便明白了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因为这片森林,清一色的红衫树,火红的树叶,像是一片燃烧着的火海,如此颜色,又在可怕的巨鹰附近,不是炼狱是什么!

    世界上最高的树有多高?汴梁不知道,但是世界上最高的树是什么,他清楚,那就是红衫,这里的红衫不仅多,而且高,高到在森林中根本望不到头。

    “休息吧!”他并没多少心情欣赏这里的风景,既然到了地头,那就慢慢的找吧。

    在火把的照耀下,他找了一颗树根比较平顺的红杉,将薛慕澜放了下来。

    两个人并排躺着,望着头着话。

    “我们的任务呢,就是找鹰王,待会,大家一颗颗树的找,发现有大的鹰,不要单独行动,我们一起抓下来,多抓几只,如果有那只特别的大,特别的凶,那就是鹰王了。”汴梁吩咐着。

    他看过赏金任务,里面对鹰王的描述就只有特别的大,特别的凶。

    嘿,估计那出任务的人也不知道鹰王的特征吧,若真如此,就不用将所有的鹰抓下来比对了,随便抓一个意思意思就行了。

    这里的红衫树少说也就几十万颗,如果一颗颗的爬,十个人,每人要爬一万次。

    唐帅没有异议,他只是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些飞镖,让大家在爬过的树上留个记号,免得重复了。

    那么多的树,长的又差不多,下树后,一不留神就记不住刚才爬的是那一颗了。

    他还交待了一些细节,爬树这方面他有特长,以前拣尸,他就先爬到树上,看看那具尸体油水多,再动手,所以他又提供了一些爬树有用的工具,大家听了后就分头行动了。

    汴梁和薛慕澜没有爬树,他们留下来负责看管行李,毕竟森林里还有不少动物,一不小心把行李丢了,大家吃的喝的就都没着落了。

    “你说,谁会先抓到鹰呢?”薛慕澜问着,却听到不远处的高空中有声音传来,“哇!鸟屎!该死的,你拉我头上了!”是唐高的声音。

    “你看着行李!”汴梁说着就朝声音传来的地方跑去。

    有屎肯定有鹰,说起来,他爬树的技术是这么多人里面最差的一个,好在他双臂有力,上树的速度还是很快的,比唐高要快多了。

    毕竟唐高是横练功夫,人比较笨重,再加上他不停的擦着鸟屎,又耽搁了许久,所以,很快他就被汴梁给追上了。

    “嘘,小点声,别把鹰给吓跑了。”汴梁此刻已经爬了一半的高度,他抬头隐隐能看到一个鹰巢,就在树木的三分之二处,不过上面树叶挺多的,还看不太清楚。

    唐高明白他的意思,两人悄悄的往上爬去,不料这次砸下来的是一根骨头,也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估计是被鹰啃光了掉下来的,又砸在唐高的头上,好在他是横练功夫,不然这么高砸下来,搞不好能把人砸晕。

    唐高虽然不痛,但是很生气,他咧了咧嘴,拳头握起,像是要威胁巨鹰。

    汴梁很快接近了鹰巢,那是一个很大的像是竹筐一样的东西,足有两个平方那么大。从下望去,只能依稀看到一些鹰的羽毛,鹰的身体被巢穴给挡住了。

    抓鹰,老实说汴梁没经验,但他抓过鸡,一般都是一手抓翅膀,一手抓两脚,那样鸡就不动了,所以他打算用相同的方法。

    近了,更近了,巨鹰埋着头,不停的从身上清理出没用的羽毛和垃圾,有时也会摆动它那炯炯有神的眼睛左右张望,但它从来不看下面,因为下面都被红衫的树叶给挡住了,看不到什么,它也习惯了,直到一只手突然伸出,将它的爪子给抓住了。

    可惜,巨鹰的爪子太大,汴梁的手只够抓住一只爪子。

    巨鹰立刻警觉,双翅一振,就要飞翔,汴梁立刻用另一只手去抓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