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一章 财帛动人心,酒鬼吹牛逼(第1/3页)  我老婆实在太漂亮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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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猎鹰的未必都是高手,但是劫财的必然不会是菜鸟,这次尾随薛慕澜的有四个人,是一个猎鹰小团伙。

    看到这四人起身,很多蠢蠢欲动的人都坐下了,不是因为这四人实力最强,而是这四人搭配最完备。

    一个扛有大盾,一个持有长剑,两个弓箭手,有攻有守,有近程有远程,要想对付这种组合,除非实力上能够做到碾压。

    猎鹰场大多也是四人组,不过很少会有弓箭手,因为是要捕捉活鹰,而不是杀鹰,弓箭手的作用就很小,即便上阵他们也都会改用钢珠,而不是弓箭。

    这样一来,他们的实力发挥不出几成,所以很少有团队配备弓箭手。

    但是弓箭手用来杀人打劫,在森林里绝对是首选。

    森林是弓箭手的天堂,这话可不是乱说的。

    如果有人被这种队伍盯上,基本上可以说是死定了,特别是在森林里,而且还是夜间的森林。

    想要活命,除非有奇迹产生。

    奇迹这种东西,并不会平白无故的出现,它也需要有逻辑,这就是所谓的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

    薛慕澜如果不是因为急于找人的话,她此刻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因为那四人的计划是:入林之后,剑手和盾手尾随,弓箭手跑到前面埋伏,最后围猎。

    除了圣人,根本不可能有别的人能在这种围猎中逃脱。

    但是薛慕澜的做法出乎了四人的意料,在进入森林后,她直接用轻功全速冲刺。

    她练的是《光》里面的轻功步伐,这是刺蛙的步伐,速度快,但是不持久。

    四人一看,顿时傻了,两名弓箭手立刻抛下剑手和盾手,追了上去。

    这要是没盯住,黑夜的森林里去找一个人,别说他们就四个人,就是把猎鹰营地的四千人都叫过来,也不一定找的到。

    黑夜的森林对薛慕澜的前进有很大的阻碍,这毕竟是她第一次来到西凉,地形的不熟悉,全靠她收放自如的步伐来调整身形,不然早撞到树上了。

    为此她的速度不及平常的一半,而两名弓箭手是这片森林的常客,对他们来说,这里的每一寸地方,都已经踏入过无数遍,所以,他们能紧紧咬住薛慕澜。

    可是,光盯住并没多大作用,他们的计划是围猎,弓箭手要包抄到前面去。

    这样追着,声音很大,很容易被对手发现,一旦对手发现了他们的追击,不再直线奔跑,而是东躲西藏,在夜里,是很容易追丢的。

    在发现无法包抄过去的情况下,弓箭手决定先下手为强,毕竟他们都是远程攻击的,但是他们没有用弓箭,而是用钢珠。

    因为用弓箭的话,在黑夜中,极有可能直接把对方射杀。

    他们的目的是先活捉,然后尽可能的拿到更多的银子再灭口,而不是杀人后拣尸。

    这两者的区别在于,后者,只能靠搜身拿到尸体身上的钱,前者可能拿到对方没带在身上的钱财。

    猎鹰人来西凉都是搏命来的,没人会带很多钱财过来。

    那些钱可能放在汉中的钱庄,也可能寄存在西凉的客栈中。

    从薛慕澜身上只带一张银票来看,四人认为她肯定没带所有的家当,谁会把全副身家变成一张银票?

    对这么一条从没见过的大鱼,他们要捉活的来试试运气。

    薛慕澜在全力的冲刺中,她还要小心的躲避前方乱七八糟的树枝,因此她的注意力相当的集中,根本无暇注意身后的动静,直到两位弓箭手的钢珠重重的打到了她的腿上。

    射人先射马,追人先打腿,这本就是最简单的道理。

    钢珠并不是很大,因为那些都是为猎鹰准备的,钢珠的作用是打伤鹰,而不是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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