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87章 “历史的倒车”:最后一任益州牧(第3/4页)  三国从忽悠刘备开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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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我认为,未来可以先酌情,根据一个州是否是边防州,来把地方长官的设置,分成两类情况,有防务需求的,多设地方长官,没有边防需求的,少设一类地方长官——    这也不是我新想出来的,早在章、和二帝时,朝廷给幽、并、凉三州士人加倍人口名额的孝廉等察举名额,以抚慰其为大汉朝承担的北方游牧边防负担,便是这种‘优惠边州’思想的起源,我不过是顺着当时大将军窦宪及班固启奏施行的旧法的一种延伸。”    李素先说了一下他构想的立法法理依据,没办法,汉朝人改革还是要托古的,哪怕你是施行新法,也不能完全没有历史依据,总得先找来古人多多少少也干过的理论依据。    就像李素搞经济税制改革,就说他做的事儿有几成是桑弘羊干过的,地方官制改革就说是窦宪、班固做过的。未来要是改革人才选拔制度,也得说是对察举制的继承。    说完了托名的依据,李素再说具体设想:“废除州牧之后,刺史可以改个名字,依然行一州监察之权。除了监察之外,还可以给予独力的司法监督权力,如决断一州内各郡不服的冤狱,上报到州官处处断。    而一州的防务,如果是要防备诸胡或者西南夷的,可以交由另一位武职主官管理,如果是腹心之州没有对胡人的防务需求,就可以不设这个军事主官。    而一州的民政、财税,则再挑一位文职主官管理。民政财税官是无论边州内地州都要设的。这样一来,内地州没有统掌一州兵权的高级将领,则不易形成割据,这些州的郡国兵也好,维持地方的卫戍也好,都由各郡太守继续掌握,郡有防而州无防,不给一个人统合一州兵力的权柄。”    民政财政一个人,军事防务治安一个人,还不一定常设,监察司法一个人,州级权力分到两三个人手中,比州牧就好控制多了。    荀攸听了,也忍不住眼前一亮,觉得有点意思。    汉朝之所以分近百个郡,原本不在郡上面设独揽一州的高官,图的就是“每个郡的实力,相比于整个汉朝而言太弱了,所以不可能造反成功”,这才要“实郡而虚州”,州牧只是没办法的权宜之计,为了讨贼,因为黄巾贼势力范围太大,远不是几个郡的兵力可以自行自卫的。    而“实郡虚州”的思想,其实后续被华夏政权继承了近两千年,一直没变,到明清都是“实府/市虚省”,对统一稳定确实有好处。    荀攸捋了捋胡子,问道:“三使的名字想好了么?”    李素:“这岂敢自专?随便想过几个,还要请大王斧正、陛下定夺。比如监察司法长官可以继续叫刺史,也可以叫观察使,或者另想。    军务治安官就叫防御使或者团练使——要打胡人的边州还是叫防御使好些,内地州如果民风彪悍民乱较多,可以临时设团练使。至于财政官,就叫布政使如何?”    “名义而已,到时候就按观察使、防御使、布政使三使向陛下奏请便是。”刘备果断阻止了他们在名字上的纠结,掐断了无意义的讨论。    荀攸也觉得挺妥当,顺水推舟认了。不过他随后想到了实际操作层面,不无忧虑地说:“可是,如今大王就只有雍、益二州,如今伯雅去当益州牧,自然是放心的,将来肯定是要在伯雅离开益州之前,把益州的地方长官拆分为三使了。    可益州虽然是南方非军事州,自章、和起没有边防州待遇,可如今咱屡次挤压哀牢夷,还从掸国攻占土地、还寻来了林邑稻、长绒棉等物,未来定然是要继续发展西南夷贸易的。    所以,益州划为非军事州,之让它对外供给钱粮,则对西南夷之战和防御难以统筹。若是把益州整个划为军事州,将来以一个七百万汉人人口的州的军务,悉数委于外人,也不放心。若是让前将军之类的帅才屈居一隅,也浪费人才,不可不慎啊。”    刘备听了也点点头,转向李素:“伯雅,这事儿你回去成都之后,也该想想,在划分州牧职权分授三使的过程中,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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