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两百四十章 正宫陆知行(第3/6页)  出鞘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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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耗兵力超过三万。

    但比这更重要的是,常思思作为伐煊联盟主将领,竟然骗了整个伐煊联盟的同盟!

    在所有人眼里,燕国只有兵马三十万,然而实际上,燕国兵马有近五十万,另外二十万常思思连自己人都没有报备的兵马,被事先预设在两座邻国大山中,连那两个邻国都没有发现。

    常思思藏兵于林,设计埋伏大煊王朝的南北两路骑兵,出奇制胜,替伐煊联盟拿下首战捷报,士气大涨。

    常思思微微摇头笑道:“窝囊了一辈子,总该要硬气一回。”

    他说着自个儿喝起了闷酒。

    如今的燕国,就好像一个从来碌碌无为的男人,生平第一次挺直了腰杆,向比自己强大的敌人,挥出了用尽力气的一拳。

    而在燕国递出这一拳的时候,燕国上下,上至君王宦官,下至黎明百姓,都不去考虑递出这一拳的结果。

    在这一拳之后,可能敌人会被打倒,大快人心,酣畅淋漓。

    也可能不会,男人用尽全力的一拳,也许只能让敌人吃痛片刻,然后递拳之人便会遭受到疯狂的反击报复。

    常思思认为,男人可以有窝囊的时候,但男人不能够窝囊一辈子。

    总该在人生中某个节点,觉得忍无可忍,然后就无需再忍。

    再然后,成功也好,成仁也罢,问心无愧即可。

    得失成败皆可只置于脑后不管不顾,只管腰杆挺直和用尽全力。

    也许弱者向强者递出的那一拳,不痛不痒。

    可若每一个弱者都有向强者递出倾尽全力的一拳的勇气,总能让后世中的弱者,不再那么容易被强者欺负。

    世道总会稍稍好一点。

    就好比偏隅之地,法度不够森严,治安不够谨慎,教化不够完整的藩属小国边缘城池之中,在街巷中打架斗狠的痞子混混们,他们总是欺软怕硬,逮到好说话的,就又要钱又对人家拳打脚踢。

    可总有一天,他们也许会逮到一个不那么好说话的小家伙,宁愿遍体鳞伤也要啃下第一个出手的人一只耳朵。

    也可能这个不那么好说话的家伙,就是由当初那个好说话的家伙忍无可忍之后所转换的性子。

    扶摇天下有些大人们会教家中的孩子,被人欺负了不要怕,你越软弱,他们越欺负你,因为柿子都挑软的捏,好欺负自然容易被欺负。

    当然也不是被欺负的人的错,只是说,假如我们无法改变那些欺负人的人,就只能努力让自己成为不容易被欺负的。

    扶摇天下生活在乡野山村那些上了年纪的老人们,曾经给自家孙子讲过一个小故事,常思思当时御风飞过,碰巧将那个小故事,听进了耳朵里。

    老人喊孙子强身健体,说是免得山里老虎进村子来,连个逃命的机会都没有。

    男孩说强身健体有何用,反正又跑不过老虎。

    村里的老人便抬起拐杖,笑着戳了戳男孩的大腿,笑骂道:“你不需要比老虎跑得快,你只需要比别人跑得快就行了。”

    男孩没听懂爷爷话里的意思,从天上飞过的常思思却听明白了。

    同理,被欺负的人,不需要一个人打过所有痞子混混,他只需要成为这些痞子混混所找的人中,最不好欺负的那个家伙,就可以了。

    有的大人会说,被人围起来时,认准第一个出手的人,往死里还手,久而久之,自然就没人敢第一个出手了,或者说,最少最少,那个第一个出手的家伙,都得事先在心里面掂量掂量,这次自己出手,会不会被对方咬下一只耳朵?还是被砍断一只手?

    可能还手之后,会被揍得更狠。

    也可能还手之后,从此麻烦绕道走。

    可如果不试试,少年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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