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8亿票房,有点少!
这是林老板为数不多嫌票房少的时候,一般情况下,他希望他投资的电影赔的越惨越好。
什么?
你说这对导演不公平。
导演不需要公平,赔的惨的导演,林老板愿意包养他们。
现在轮到林老板自己个人投资的电影,他就想着,为啥没有五十亿票房呢。
就算没有五十亿。
四十九亿也行啊。
如果仅仅只有24.8亿的话,出品方的总分成票房大概是38%——可分成票房一共43%,其中有6%被克莱斯特发行部拿走了。
然而,这笔账是没办法按照38%算的。
不然的话,这笔钱早就分下来了,也不至于拖了好几个月。
实际上,在《港不容易》上映之前,徐朗就以1.5亿的价格将《港不容易》38%*80%的票房分成卖给了17控股。
之所以不是38%,而是38%*80%,也就是30.4%的票房分成。
那是因为这部电影其中有10%是属于光剑的,还有10%是属于赵燕子的。
在剩余的30.4%当中,徐朗占据58%,宁海、周勃、王顺溜都占11.8%,林冬占了6.6%。
这是什么鬼操作呢?
对于《泰不容易》这部电影来说,由于发行方克莱斯特发行部的友好照顾——毕竟是老板的私人项目,投资方最终分到的钱高达38%。
依据这个计算方法,只要《港不容易》的票房到达11.5亿元,投资方就可以拿到3.5亿元的收入,那么去掉2亿成本之后的票房净收入就可以达到1.5亿元。
而之前的《泰不容易》票房就已经超过了12亿,为什么徐朗对于《港不容易》的信心还不到12亿?
这一切的背后,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难不成徐朗要把大家的钱都吞了。
实际当然不是这样的。
事情依旧要从光剑传媒说起,这家公司投了《港不容易》,当《港不容易》票房大爆,打破国产电影票房纪录之后。
这家公司立刻进行了大肆的宣传炒作。
刻意模糊化了其他投资方,弄得好像整部戏都如同他们自家出钱似得,徐朗也仅仅只是一个打工仔。
于是,他们的股价一夜暴涨。
到后来,足足涨了65%之多,票房上的收入根本不算啥,人家市值暴涨了33亿。
总票房才13亿不到,分成票房更是不足五亿,哪里比得上股市上的风云变幻。
自己努力累掉蛋,秃头都添了好几颗疤,凭什么好处全让别人给占了。
从那时候起,徐朗就已经开始默默的谋划了。
为了让计划能够顺利,他还拉上了几个小伙伴,确保资金充足。
幺七控股是香江一家上市公司,处于快要退市的边缘。
徐朗没费什么力气就把它给收购过来了。
上市公司听起来很高大上,但真正值钱的其实也就那么多,相当一部分都是半死不活的吊着,股民们早就不给他们当韭菜了。
用欢趣影业把它给收了过来,算是一种买壳上市。
欢趣影业变相的就成了港股上市公司。
徐朗1.5亿就把30.4%的票房分成卖给已经买壳上市的幺七控股,这里面的名堂就显而易见了,大家心领神会,股民也是如此。
于是,当《港不容易》大爆的时候,幺七传媒的股价一路暴涨。
林冬不关心这里面的条条框框,他只想知道自己能分到多少钱——他打算拿着这笔钱去投资《小破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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