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小黄什么时候换的牙?”
不等邓秀珍回应,林初夏就匆忙起身,奔向书房。
果然,不出她预料,她书房的椅子腿像被鼹鼠啃了一圈的大树一样,齐齐整整地缺了一圈!
“你呀……怎么好的不学,非要跟拆家的二哈学呢?”
林初夏抬手,就想敲跟着自己进来的狗狗脑门一个响指,让它真切地明白“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万万不能做”的道理。奈何,在对上狗狗那满是信任和欢喜的目光,手指触及那柔软又顺滑的毛毛时,就不由自主地摊开来,顺着狗狗的脑门rua到了后背,再到尾巴尖。
“唉……”林初夏在心里跟系统吐槽,“我避开了权钱色,自诩心硬如石,万物入心,也如同过客一样,并不会掺和进其中……结果,却一头载进了毛绒绒的圈子里!”
“有一段时间了,我那天发现它拿沙发腿磨牙,才发现它换牙了。”邓秀珍一边说着话,一边端着饭菜,嘴里还不忘记招呼,“别写作业了,出来吃饭!”
“来了!”
林初夏应了声,起身,就往外跑去,身后跟着只迈着“哒哒”的步子,看着胖嘟嘟,跑起路来却跟猫一样落地无声的狗狗。
“这个小区安保还不错,又几乎家家户户都养了大狗,有陌生人进出小区,就会一窝吼地吼叫起来。”
说话的同时,邓秀珍还不忘记将一个大碗,放到狗狗面前。碗里整整齐齐地摆放了两根大骨头,带着大块肉的那种!显然,这是邓秀珍去市场买肉的时候,特意叮嘱了切肉的师傅的!
“听说,隔壁不远处那幢楼,好像是五楼和三楼,都有人被偷了。还是白天,大人在上班,小孩子去上学了,等回来就发现家里的门是开着的,不仅电视,就连锅碗和衣服这些都被人顺手牵走了,藏在衣柜里的存折和抽屉里的钱,也被拿走了……”
“什么时候的事情?”
林初夏诧异地眨眨眼,她回来的时候,可没听保安大叔提到这件事,也没听到左邻右舍的大妈婶子们闲聊啊!
“就前几天。”邓秀盛了一碗汤,喝了一口,满意地眯起了眼,“我们隔壁那家店的老板,就住那幢楼的顶层,幸好,他们家养了一只大狗,否则,指不定,他们家也被偷光了。”
要知道,整幢楼里,也就被偷的这两家和顶楼那家是做生意的。家里不论装修摆设,再或者家里人的穿着打扮,说话谈吐,任谁见了都知道家里不差钱。
这种情况下,能精准地选择那两家,而放弃了其它家,想也知道,绝不是一两个小偷就能做到的。甚至,这些小偷在下手之前,就已经观察并踩好了点!
“那我们要不要再养一只?”
一只看家,一只看店,多好!
是的,如果可以的话,谁愿意被小偷惦记,进而光顾呢?
当然,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如果真要在“被偷东西”和“被抢劫”这两件事选择一个的话,那么,她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第一个。
只因,小偷的胆子,绝对没有抢劫犯大!
简单地来说,小偷为财,只要能偷到东西,哪怕主人家醒过来了,在装睡的情况下,他们也不会做出杀人这种狗急跳墙的举动来。
而,抢劫犯嘛?
那却是往往都带着匕首和棍棒,一言不合就伤人,甚至要人命的。
如果是以前,邓秀珍绝对听不出林初夏的话外之意。但是,这一年来,在林初夏有意无意的“洗脑”攻击下,她对林初夏的了解,早已达到了“林初夏一翘屁股,就知道她要拉什么屎”的程度。
这话确实糙了些,但是,道理就是这样的。
因此,听了林初夏的话,她连眼神都没给林初夏一个,只是咽下嘴里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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