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28章 漂流瓶,摇一摇?(第1/3页)  我成了龙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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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天塔可是九大人造奇迹之一。”

    丹妮侧过头,见说话的是个十八九岁的灰袍青年,平凡得有些懦弱的面容,普通身高。

    唯有两点引起她的注意,青年褐眼珠的眸子有点斗鸡眼,其灰袍胸口有白色的翻开书籍的印记。

    这个斗鸡眼是一名学城学徒!

    还是脑子不灵活,成绩特差的那种学徒。

    通过灰袍的样式,和胸口处学城印记,丹妮知道他是学士学徒,可他已经这么大的年纪,还自称“我们旧镇”——他在旧镇待的时间并不短,说明他已经在学城求学好几年了。

    几年过去,脖子上一节学士项链也没有,不是学渣是什么?

    “学士学徒?阁下在学城学习几年了?”丹妮笑着问。

    “五年。”对上丹妮的笑脸,青年脸蛋红了红,视线也不自觉偏向别处。

    果然凄惨,五年时间依旧没能从他的师傅那里锻造出任何一节链环——链环代表某一学科的毕业证。

    学士项链寓意学士们是维斯特洛的仆人,即便在睡觉时,他们也不拿下自己的项链。

    项链由一节节链环串成,链环由不同金属打造,一种金属代表某一领域的知识。

    链环上允许出现重复的金属,这意味着学士对该领域钻研得十分精深。

    举个例子,黑铁代表渡鸦学,精钢代表军事学。

    如果打仗时,敌方学士的项链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精钢链环,你就要小心了。

    最低限度,他也是个能纸上谈兵的赵括。

    “你叫什么?”丹妮又问。

    “佩特。”

    “佩特,我可以明确告诉你,参天塔绝对够不上九大奇迹。‘长腿’洛马斯的书你当游记看看就行了,上面的建筑排行完全当不得真。”

    这个世界没有印刷术,靠手写的话,书籍传播范围往往非常狭窄,随便从书架上抽出一部书扔在火炉里烧掉,便有五成可能代表一本典籍彻底失传。

    但洛马斯是个例外,如果按照作家等级划分的话,他便是:“羽笔酒樽距离学城很近,我们经常去那喝酒,我现在也正准备过去。”

    交谈几句,发现与佩特同路,丹妮与老骑士也不好意思再骑在马上,便翻身牵着马一边走一边聊天。

    丹妮对他解释自己的身世:父亲是维斯特洛大贵族,母亲祖籍却在厄索斯大陆,还在生她时难产去世,这一辈子她甚至连父亲一面也没见过。

    嗯,她的名字叫蕾拉·维水,是一名有钱有闲的女骑士,带着骑士侍从四处旅游。

    佩特对这个可怜的私生女又同情又羡慕,同情她的身世,羡慕她能自由自在四处旅行。

    除了名字,丹妮一个字也没撒谎,可很自然的,小学徒将她当成王领某家贵族的私生女。

    “我最大的愿望便是存钱买头驴子,和萝希轮流骑着周游维斯特洛。”青年忍不住对身边年轻漂亮的女骑士吐露自己的理想。

    “你不当学士了?”白骑士好奇道。

    “呵,你没听到吗?人家有情人了,萝希。”丹妮笑道。

    学士、白骑士、守夜人、修士,堪称维斯特洛四大太监职业。

    不能娶妻,没有继承权,放弃世俗间的一切,将毕生奉献给服务对象:学士——领主,白骑士——国王,守夜人——长城,修士——七神。

    “还不...不是,不是情人。”佩特红着脸结结巴巴道。

    萝希是羽笔酒樽一名女招待,在酒店侍者过来帮他们牵马的时候,佩特告辞一声,拉着那名脸上有甜甜酒窝的女孩去了酒店一角。

    羽笔酒樽前厅是一座稍微向南歪斜的三层木楼,其顶部的露天平台上还架着一盆指引航道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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