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43章 龙的第n种用法(第2/3页)  我成了龙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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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女王,丹妮有专门的厨师为她精加工食材,可那些民伕忙了一天,累都快累死了,几乎躺下就能睡着,哪里有心思搞繁琐的清蒸鱼头,或者等几个小时,就为了熬出牛骨浓香?

    要不是丹妮告诉他们,吃骨髓可以强身健体,还教了一种用刀剑劈开筒子骨的法子,那些人啃完肉便将手腕粗的野牛腿骨扔了。

    是夜。

    木头宫殿中央的篝火映得丹妮脸颊红彤彤的,可她看向手中信笺的眼神锐利无比,充满杀气。

    “渊凯决定坚壁清野。”她冷冷道。

    巴利斯坦疑惑道:“我们早已考虑到那种情况。”

    丹妮眼神阴冷:“最彻底的坚壁清野,大贤主穆里尼奥下令,尽可能地将庄园内的粮食转移到凯渊城金字塔内,还要焚烧麦田、橄榄林,和带不走的粮食。

    焚烧粮食,破坏水源,我们早已想到。

    但那位大贤主还鼓励奴隶主清洗的‘不稳定因子’——屠杀庄园内的奴隶,避免他们向我投靠。”

    信笺在地图桌周围将领手中专递,每个看到羊皮纸上内容之人皆嘴唇紧抿,神色沉重。

    最后琼恩打破沉寂,叹道:“总算也有一条好消息,吉斯联盟的舰队将在明天,把弥林城两千雇佣兵、一万黄丝披风、一万角斗士奴隶、数百架射龙弩、火油等,全部运送到凯渊。”

    “怎么那么多黄丝披风?我记得两个月前,弥林还只有两千黄丝披风维持秩序。”近卫军大队长赫曼·陶哈骑士疑惑道。

    琼恩叹道:“肯定是新招募的,奴隶湾三座城邦,弥林位置最好,有海运,有联通拉札人的河运,还背靠多斯拉克海......

    弥林可算奴隶湾的首府,城市面积最大,吉斯贵族最多,吉斯族人口也最庞大,差不多有15万。”

    “呵呵呵,十五比一,弥林青壮年吉斯人几乎都去了渊凯?”疤背西蒙傻笑道。

    胖胖的莫罗诺骑士摸着自己的双下巴,疑惑不解道:“为何没有铁军团?连弥林都拼命了,新吉斯的铁军团为何没出动?”

    ......

    “新吉斯的铁军团呢?它可是我们的王牌主力,为何没来?”翌日清晨,渊凯码头,大贤主看着铺满海面的舰队,面色铁青。

    初生的太阳在碧蓝大海洒下一片细碎的金红鳞波,超过五百艘暗红、漆白、黑色、褐色油漆的海船撞破薄薄一层雾霾,为码头带来丝丝缕缕的欢快跳跃的金色阳光。

    一种名为希望的东西随之而来,就像阳光洒满大地,填满城墙上、金字塔上观望之人的心田。

    “看那,蓝白相间的叉尾旗帜,是风吹团!”

    “风吹团可是西大陆最强佣兵团之一呢,有两千步骑混合的团员。”

    “哇,好多黄丝披风,所有的弥林勇士都来保卫渊凯啦!”

    ......

    普通吉斯人为到来的援兵欢欣鼓舞,也因为无边无际的白帆巨舰骄傲不已,恶龙之母似乎已不能再凭一个名字,便让小儿止啼,大人噤声,贤主色变。

    但大贤主却异常愤怒,向舰队统领质问道:“弥林为我们带来一万名吉斯勇士,你们为何连一小队铁军团都没派来?”

    四座吉斯人的城邦中,位于夏日之海的新吉斯拥有最强海军,所以吉斯联盟舰队统领为一名新吉斯舰长。

    黑红直立短发的瘦个舰长没被大贤主咄咄逼人的气势吓到,不卑不亢道:“大贤主阁下,之前的联军共分海陆三路,弥林与渊凯联军由北向南,新吉斯铁军团第三联队一共2500名勇士渡过吉斯卡利海峡,从旧吉斯东岸北上蠕虫河平原。

    渊凯到阿斯塔波有600公里,旧吉斯到蠕虫河平原也有差不多的路程,但穿越山林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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