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兰芳公司制度乃脱胎于天地会(第2/5页)  华夏雄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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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清初,朝廷为了防备有人利用它进行反清活动而于顺治年间诏令废止,“乡约”从此便告消失。这种制度根本并未留下什么影响,甚至连地方志乘也未予记载,当然也不可能被罗芳伯等人带到国外去制造“复本”。至于罗芳伯等人的生活时代,清朝的封建专制正在强有力地统治着农村,格鲁特、施好古把那个时代的村社叫做“绝对民主”而又“独立”的“小共和国”,简直是天方夜谭。

    兰芳公司制度既然不是被罗芳伯带出国的村社“复本”,那末它又是从何而来的呢本来早已有人注意到兰芳公司与天地会的渊源关系,温雄飞所著《南洋华侨通史》之“罗芳伯传”就指出罗芳伯“奋力推广天地会之制度于兹土”。4但罗香林先生断然否定,说“芳伯出国前,嘉应州一带,似尚无天地会之传播”,“且自芳伯所建兰芳大总制之官制言之,亦无一与天地会各级员司之名相合者,其为不相因袭,盖无疑也。”罗香林先生此言恐失深考。罗芳伯出国前后,粤东一带秘密结社活动相当活跃,史料彰彰;而兰芳公司自组织机构以至管理制度,与天地会组织行事若合符契者比比皆是。有理由认为兰芳公司实是天地会的延续和创新。

    一、粤东相传是天地会发样地,被罗芳伯带出国并据以创立兰芳公司的正是天地会,天地会以入会盟词有“以天为父,以地为母”而得名。又称三合会、洪门会、三点会等等,其分支机构的名号更为繁杂。一般认为,它创始于清康熙十三年(1674 ),时有福建莆田少林寺和尚蔡德忠等五人,因辅助清朝平定西藏之后,反遭谋害,遂逃至广东惠州,得先生陈近南之助,建立三合军,拥立明朝宗室朱洪竹为领袖,起义反清,失败后转为秘密结社,活动遍及全国,而闽粤特盛,并蔓延到海外。7

    粤东是天地会众一致承认的发祥地,自雍正朝之后,秘密结社聚众起义者络绎不绝。仅见于乡土资料记载者,如乾隆三十五年即1770年,也就是萝芳伯出国的前两年,有丰顺县民朱阿善、揭阳县监生池亨会等人歃血为盟,结党拜会,聚集山谷,海阳县鸿全、田东等乡,揭阳县坪那、五房等乡一起而响应,各用白布缠头,吹螺执械,据险抗拒官兵。又如罗芳伯出国当年,揭阳磐溪乡民陈亚高结把拜盟,被捕入狱,其党林阿裕等趁城劫狱,放火造反。罗芳伯出国后之1796年,揭阳何阿常等公开打出三合会旗号,联合八十余乡,分两股各拥众二万人,与官兵对峙。稍后又有潮阳黄悟空、丰顺管以摘、揭阳林原钊等等,相继歃血拜盟,举旗反清。史料说明,天地会在粤东历史很长,根深蒂固,群众基础坚实。大多数来自粤东的兰芳公司成员,在出国之前,多为社会最低层的劳苦群众,恰是天地会联络、发展的对象,相信这些人在出国之前,可能已受过天地会影响,而罗芳伯是天地会员更无可疑,怎么能说罗芳伯出国前,“嘉应州一带,似尚无天地会之传播”呢

    罗芳伯在西婆罗洲极其艰苦的环境中创业,首先面临的问题便是如何团结同伴,凝聚力量去克服困难,以求生存和发展。然而,他不可能超越时代和阶级局限,以新的思想去创造新的组织形式来实现自己的目的。所以,身为天地会员的罗芳伯,把以朴素平等思想和互助共济精神为基础,具有严密组织和比较严格纪律的天地会形式带到异国去,这是很合乎历史逻辑的,也是他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的最佳选择。事实不也正是如此吗罗芳伯最初组织的就是按天地会结盟拜会的形式建立起来的“十八兄弟会”,6并作为天地会的一个分支机构,在这个基础上,后来才发展为兰芳公司。所以公司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都留有天地会的鲜明印记。

    二、兰芳公司之命名己显示天地会色彩

    《易经》有云:“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后人据此,把肝胆相照的朋友称为“金兰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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