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也一脸的水心:“好可爱的狗狗,我也想养一只。”
也许男人都不喜欢这种一脚都能踩死的狗,宴兰城当即忍不住掀起唇角笑道:“现在看着是挺可爱的,但你往长远点儿想想,想着它长大后的样子,那满大街胡乱窜的流浪狗,再想想聚会,别人怀里抱着各式各样名贵的犬只,你却抱着一条土狗,那画面感,要不要太强?!”
言慕烟听了宴兰城的话,立刻有点犹豫了。
时念卿却不服气:“养狗,重要的是感情,又不是看身份。不可置否,那些昂贵品种的狗,的确很漂亮很讨人喜欢,但是,土狗的智商,以及忠诚度,甩了他们不知道多少条街。”
宴兰城只是笑笑,并没有再说话。
这次的旅行,有点不欢而散。
时念卿从机场出来,便要和苏媚一起坐车回时家。
霍寒景也没有阻止,直接让徐则开车去第二帝宫了。
时念卿心里那个气啊。
不过,他不愿意理她,她难道想要理他?!
刚回到时家,苏媚就看见坐在黑色轿车里,瘦得夸张的宫倾琛。
时念卿看了看苏媚,又看了看宫倾琛,最后麻溜的抱着狗狗先进屋了。
苏媚坐进宫倾琛的车,两人走了。
时念卿独自一人收拾了行李,又帮狗狗搭了个狗窝,原本想着在窝里铺着一层厚厚的袄子,晚上睡着免得冷。
可是她肚子大了,根本蹲不下去。
在她寻思着,等苏媚回来,让她帮忙铺好了。
顾南笙按响门铃的时候,时念卿刚刚给自己熬了点小米粥,炒了盘虾仁。
她开门,看见顾南笙的刹那,很惊讶错愕。
顾南笙漆黑的眼底,却是满满的笑意。
不过目光落在她那大得夸张的肚子上,眼底的光亮,似乎暗了暗。
“南笙,你怎么来了?!”时念卿问道。
顾南笙收住情绪,将藏在背后的一束玫瑰花,递过去:“看你发朋友圈回帝城了,立刻把公司的事务挪了挪,开车过来想看看你。你在做饭么?!”
玫瑰花,时念卿有点犹豫。不过最后还是收下了。
她顺手放在餐厅酒柜旁的小柜子上:“有点饿,随便弄了点东西。你吃午饭了吗?!”
顾南笙在她面前从来都是不客气的。
所以,他喝了好几碗的粥,虾仁也吃了大半。
末了,心满意足地躺在沙发上。
时靳岩和宁苒在世的时候,顾南笙就喜欢往时家跑。两家人的关系还算亲密,所以顾南笙在她的家里,从来没有觉得拘谨,或是不自在。
那放飞自我的舒适感,比在顾家还放松。
瞅着时念卿在厨房里忙碌,顾南笙的眼底的光,很幽深黯淡。
原本他想过去帮忙的,但,最后还是选择坐在那里,目不转睛地盯着。
时念卿乌黑的长发,随意地束在肩后。有些许的发丝,散落而下。随着她洗碗的动作,来来回回地飘荡。顾南笙一下就出了神。
在这个世界上,最简单最平凡的幸福,莫过于粗茶淡饭。
顾南笙是一直都期盼着那最简单的幸福。
他甚至做梦都在期盼:跟时念卿结婚后,他每天上班挣钱,她留在家里,负责一日三餐。
就如同此刻一样,饭后,她在厨房里忙碌。
安静的房子,时不时会传来锅碗撞击的清脆声音。
时念卿忙完后,回房间给自己的手部,涂了厚厚一层手霜,然后拿了手套,让顾南笙帮忙给她套一下。
顾南笙第一次帮她戴手套,动作有点僵硬。
时念卿看着他笨拙的样子,忍不住想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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