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七章 荣耀即吾命(第2/2页)  乱世养猪大亨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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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甲戳着脸“落在吴大人手里,死倒是享福了。”

    “我爹早就死了,我也不是罪犯之子。”

    夜莺扭着头,又用手戳着孙叔齐的脸“看你这细皮嫩肉的,莫不是吴大人想收你做假子?”

    孙叔齐不知哪来了胆子,伸手将夜莺的指甲拨开,气哄哄的蹲在地上,将纸铺开,认真的落笔书写。

    夜莺像是来了精神,也撩起衣服蹲在地上,孙叔齐写一划,夜莺哦一声。细长的眼睛里露出兴奋的神采。

    一刻钟后,孙叔齐收笔,总算是大功告成,站起身来抻了个懒腰。

    夜莺瞪着双眼,竟有几分腼腆,指着纸上开头的几个字。

    “那是你的名字么?”

    孙叔齐点点头,狐疑地打量着夜莺,夜莺一低头。

    “我不识字。”

    “你没进过学么?”

    夜莺局促的握着手,两只手的指甲刮蹭到一起,张口说道“我自小就被人收养,管事们都说我是个练武的好材料,要是一动笔就会泄了杀气。”

    孙叔齐心里没来由的有点难受,这夜莺也是一个可怜之人。

    “我教你写字吧?就写你的名字好了。”

    之前还气势汹汹的夜莺竟然像个小姑娘一样羞涩起来。

    “我不行的。”

    “不试试怎么知道不行?”孙叔齐捉住夜莺的手,可没想到夜莺会有这么激烈的反应,下一刻那把明晃晃的匕首又架在脖子上,孙叔齐甚至没看清夜莺是怎么在一瞬间挣脱了他的手又掏出匕首。

    不过这夜莺的手却比静姝还要光滑白皙,真奇怪夜莺是怎么保养的。

    一刻钟后,孙叔齐拍拍手。“这便是你的名字了。”

    夜莺捉着毛笔,一脸怀疑人生“这就是我的名字?果然习文比练武难多了。”

    孙叔齐差点喷出一口老血,写字竟然比练武难?写字这东西是能速成的,可要想武功有所大成没个年连一点成效都见不到。不过也不排除有一部分人天赋异禀。

    “夜莺的师父一定很厉害吧?”

    夜莺茫然的点头嗯了一声,眉毛拧到一块。

    “我猜也是的,名师才能出高徒,要不然为什么你的手上没有一点茧子?”

    夜莺迟疑一会,幽幽的说道“师父说,我练的是杀人之术,讲究的是一击毙命,所以在我大成之后几乎不出手,嗯,手上的茧子自然也就没了。”

    怎么有点无招胜有招的意思,孙叔齐又追问道“那你师父岂不是更厉害?”

    “死了,师父说过我最大的试炼就是他,所以在我大成之后杀了我师父,师父说这是一种荣耀,对于我和他都是。”

    孙叔齐脖子一凉,小声嘀咕道“真是一门子变态。”

    不对尼玛“那个夜莺大侠,你看我教你写字这不算师徒之情吧?你能不能别给我这份荣耀?”

    夜莺舔嘴轻笑“你还不够资格,最起码现在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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