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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不能不要对我这么好,哪怕有一天你说你会把你的心掏出来放在我面前,我也会相信……

    小马是我的大学同窗,一米七的个子,云南的热心小伙。初次见他是大学军训的时候。那时候,他留着长长的头发,耳朵边两个显眼的大耳钉,整个一杀马特造型,唯一与葬爱家族不同的是,他的头发是黑的,没有染成那种奇奇怪怪的颜色。第一次见他,总以为他是那种二流子,爱耍酷,爱炫耀。但事实,这些与他都不沾边,他还很乖,脾气很好,待人温和,特别听老师的话,整个一“好学生”。

    军训时,男生不让留长发,不让打耳钉,就连手中有戒指被发现也要摘除掉。小马的长发留不了了,他忍痛剪了陪伴自己一个暑假的长发,摘下了耳边的两个大耳钉,摇身一变,成了个懵懵懂懂,满脸稚嫩的小男孩。

    九月的天,刚入秋季,早晚天气微凉,白天却热的要死。我们在太阳下暴晒,整个人好像被烤熟一样,小马却不动声色,甚至有点享受。他的皮肤黝黑,任太阳怎么晒都无动于衷,唯一变得是他的脸庞,本就不白的脸经太阳一晒,瞬间黑的发亮。为此我们常常调侃他,倘若这世上有变色人,那么一定是他了。她是双眼皮,一双明亮的眼眸镶在俊美的脸庞上,整个人显得极为精神。人好像总会习惯,一但习惯下来,想要回去,便非常困难。小马的长发自军训一剪,从此便再也没有回去。大都是整齐的板寸,偶尔会在冬天留点刘海,给脑门加个衣服,抵御西北的寒冷天气。

    王倩文,小马的青梅竹马。人长的特别好看,一米七五的个子,体重却只有九十五斤。倘若你第一次见她,不经意间会以为她是个模特,因为她的身材也是特好,瘦长的大白腿,常常在夏天引来一群男生的注目。她是那种浪荡的女子,喜欢到处玩,喜欢吃各种好吃的,喜欢买各种化妆品,但最特别的就是喜欢小马。在我们大多数人眼中,女生一般都会找比自己个子高的男生,但她不一样,偏偏找了个个头比她低的小马。似乎外貌,身高之类的她都不在乎,她在乎的只是一个爱她,愿意给她付出一切的男人,毫无疑问,小马就是这种人。

    小马与王倩文从小学时候就认识。那个时候,同龄的大多数孩子都在玩泥巴,弹玻璃球,根本不懂什么情与爱,小马与王倩文却也其他人不同他们在那个时候知道韩庚,默默做着庚饭,看青春偶像剧。那时候,小马学习特别好,据他说,年级里他永远第一,只有一次头天晚上吃街边海螺不小心吃坏肚子,第二天考试时拉肚子,发挥失常,勉强考了个第二。小马对我说起时,常常得意洋洋,说那是他小学时最大的遗憾,蝉联了数年的年级第一被人拿走,就像拉大便拉了一半突然夹断一样,异常难受。对他的这个比喻我嗤之以鼻,但貌似找不到其他更好的理由去反驳,只得点头称是,默默看他吹嘘。

    早恋的孩子不会得到爱情,往往还会失去梦想,但小马和王倩文不一样。他们真正成为恋人是在初二那年。那时候小马学习优异,是班里的学习委员,好多女生都喜欢围着他转,找他问题。毕竟小时候,女孩子喜欢的无非两种人,一种就是像小马这样的学霸,另一种就是那种看起来很二,很酷的男孩,像我们这种长相普通,学习一般的男孩子,女孩子很少喜欢。

    那是一天中午,小马班里的文艺委员海清突然站在了小马面前,递给他一张捏的皱巴巴的信封,小马自幼受各种偶像剧的熏陶,哪里会不知道里面是什么,顿时一张小脸变得通红。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的小马,一时间不知怎么办,不自觉的伸出双手便是把信封接了过来,一把塞进了书包里。海清给信时,王倩文就在旁边站着,似是察觉到了什么,放学后,她拉着小马一起回家。经过学校旁边的柳树林时,王倩文突然停下脚步,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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