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很快便驶到了陆氏百货,前后也就十分钟有余。
“晚晚这回看看想吃什么吧?”
慕思晚现在已经感觉不到饿意了,还是一样,只要是能够填饱她的肚子,她都乐意吃。
“我们吃点快捷的食品吧。”慕思晚的眼里仿佛闪着小星星。
林晨宇笑了出声,“你想吃炸鸡就直说嘛,跟我还这么拐弯抹角的,难道我还不了解你?”
林晨宇对慕思晚的了解,甚至比了解他自己还要了解。
她喜欢穿什么,喜欢吃什么,坚决不吃什么,他知道的一清二楚。
夏天的时候,她喜欢穿的是牛仔裤配上简单的白t恤。
基本上她每天都会换一件,但是裤子始终都是牛仔裤。
虽然样式有时候也会不同,但是性质都是一样的,没有任何差别。
所以今天在看到她穿小裙子的时候,先是十分惊艳,后来便是不想让其他人看到她穿小裙子的一面。
而且小姑娘最喜欢吃的东西就是炸鸡了。
按照小姑娘的原话所讲,炸鸡简直就是一切美好的来源,只要有了炸鸡,她就拥有了能量。
所以日后,每次林晨宇惹了她生气,只要是一份炸鸡,慕思晚一定能够原地复活,重新变回那个可爱的小女孩。
再说她最讨厌吃的东西,那自然就要数罪恶之源,葱姜蒜香菜。
这四样东西,慕思晚都是厌恶至极的。
尤其是葱花这种可恶的东西。
按照小姑娘的原话来讲,葱花这种东西是极其微小的,它很有可能渗透到各种菜的每一个角落,吃下去实在是让人反胃。
所以每次两个人一起吃饭的时候,只要是有葱花的菜,林晨宇都先是极其有耐心的将菜里的葱花挑出去,之后再端到小姑娘的面前。
慕思晚对他的这种做法极其满意,只要没了葱花,她说吃什么都是香的。
从知道了这一点之后,林晨宇做菜再也没有放过葱花。
导致一段时间,林震宇都在家里嚷嚷着哥哥做的菜是越来越难吃了,一点味道都没有。
林晨宇只是淡淡的笑了笑,已经养成的习惯是怎么都改变不了的。
以至于日后,每当林晨宇在想念慕思晚的时候,他就会给自己做一盘放有葱花的菜,那样,他就仿佛看到她还在自己的身边,指着那些罪恶的葱花说,“晨宇,快帮我把它们挑出去!”
林晨宇带着小姑娘来到了陆氏百货最为出名的炸鸡店。
其实他本人对炸鸡是比较无感的,但是有一次被陆铭锐拉来了这家店品尝炸鸡,之后他便深深的记住了这个味道。
一想到小姑娘一定会喜欢吃,他的嘴角便勾起了淡淡的笑容。
“老板,来一份炸鸡。”
“咦,你不吃吗?”慕思晚好奇的问道。
“哦,对哦,我把你给忘了,老板,再加一份。”
看着小姑娘气鼓鼓的样子,林晨宇觉得自己的心里像是被什么填满了一样,很温暖。
两人找了一个靠近窗边的位置坐了下来。
“咦,晚晚,好巧啊。”旁边桌上的人走了过来,跟慕思晚打着招呼。
“好巧啊。”慕思晚淡淡的笑了笑。
林晨宇回过头,这声音怎么这么熟悉
在看到林晨宇的时候,林震宇的身体一愣。
“哥?”他试探的问道,一边又将目光转向慕思晚,希望慕思晚能够给他一个合理的解释。
但是慕思晚只是耸了耸肩膀,完全没有要解释的意思。
“哥,你们两个怎么会在一起啊?”林震宇拿过了一把椅子,坐到了两人的旁边。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