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何事?”
“做何事?”仇瑾笑了起来。“我还一个没杀呢。”
“那仇兄就再想想吧,等你找到了想做的事,也就不会再如今日般反常。”
沉默片刻,仇瑾摇头道:“云裳,你终是没给我答案啊。”
“仇兄都想不明白的东西,云裳又怎敢多语。”
“那好吧。”仇瑾做无奈状。“这既是我少有反常的时候,何不如反常到底?你走吧,将那花和尚也一块带走。我今天忽就不想杀人了,感觉好没意思,哪怕他是我一直想杀的家伙。”
“谢仇兄。”云裳拱手做谢。“以后若是有缘,云裳必备好酒,请仇兄一醉。”
“还是算了吧。”仇瑾摇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我可不想下次再见,还一如此时般反常。”
“既如此,云裳告辞。”云裳再躬其身,下一刻,她就看向金世,未说一语,人既朝外而行。
金世也不去看仇瑾,从云裳现身那刻起,他就再不去看仇瑾。一双眼睛一颗心,都落在了云裳身上。
二十年了,从走进烟雨楼那天算起,已经整二十年了。这二十年时间,他脸上出现了皱纹,手上也出现了皱纹,但那颗为她跳了二十三年的心,却始终不见衰老。
金世从不去看那些情爱之句,也从未生过情爱之思。但只一面,他就再没忘记那头发高挽的青衣女子。
他紧跟其后,她歇他也歇,她行他也行。
一跟三年,他们走遍了天下的名山大川,也看过了天下的种种劫难。三年时间里,金世从未多言一句,云裳也全当他不在自己身后身前。
然后是定世一战,云裳横剑在前,金世呆立在后。
“你若胜我,我便当没看见过你。”
“我若不胜,又当如何?”
“你若不胜,便听我一语,如何?”
身若柳絮,剑行而疾,每剑挥出,都会在空地之上留下一道长长的剑痕。
剑留痕于地,自就伤不到金世。
十招之后,云裳身法却是一转,移动速度竟又快了几分。终于,那柄好像全无重量的长剑撞上了金世之身。
两相碰触,金世也不再躲避。你来我往,金世之衣散落而尽,身上也添了几道细细剑痕。
忽然,金世双拳齐出,直取云裳心口,云裳却是不躲不避,长剑依然直劈而下。她信自己的长剑之疾。
但她错了,剑未及面,拳已及身。近身相斗,终究是金世占了三分便宜。
眼看拳至心口,金世却倏然一收。他知自己双拳之力,云裳无功相护,这一拳下去,不用想也知是怎样一个结果。所以他收拳而止,长剑却已赶至面上。
金世败了,所以他带着那道剑伤,行至烟雨楼上,一呆二十年。
此刻,云裳身行在前,金世紧跟其后,恰如二十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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