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24章 这很朋克(5更)(第2/2页)  摇滚教父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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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

    从音乐风格上来讲,ashesrea的三张专辑各有不同的风格,分别是另类摇滚c流行摇滚以及流行。

    而从乐队本身的理念来讲,这是一支福音摇滚乐队。

    所谓的福音摇滚,也叫做基督教摇滚,并不是指音乐的风格,而是指创作的宗旨。

    通常而言,绝大多数的摇滚乐队都有或多或少的反宗教倾向,尤其是反基督教/天主教。

    但基督教在西方国家是很重要的信仰,许多热爱摇滚音乐的人,同时本身也是基督教徒。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宣扬信仰,福音摇滚也就随之诞生。

    这类乐队的成员基本上都是虔诚的教徒,风格流派大多以流行为主,不过也有朋克或者其它类别存在。

    他们的歌,大多是为了宣扬想信仰,赞颂“主”或者“基督”而生。

    在基督摇滚乐队中,没有赫赫有名的传奇乐队,但也不乏传唱度极高的大牌。

    比如skilletcthirdday等等。

    ashesrea乐队的歌就是如此,在罗杰选择加入《怪胎》专辑的《一ny一n》中,就使用了大量隐晦的暗示,来宣扬自己的信仰。

    不过就和任何一个完全靠暗示构成的作品一样,《一ny一n》需要联系起那张专辑前后的歌,才会让人恍然大悟:原来这是一首福音摇滚。

    如果换一个环境,这首歌却可以理解为讽刺信仰,宣扬“信仰无用”这样的观点。

    比如说在《怪胎》专辑之中。

    在歌词中有一段“吾主,我需要一个不会被否定的希望。直到最后我才意识到,我从未想要独自面对。”

    在ashesrea乐队的专辑中,通常这一段歌词被解读为,在经过了一系列遭遇之后,发现信仰才是最终的归宿和希望。

    而在《怪胎》这张专辑里,联系起前后几首歌,这段歌词的解读就会完全变了个意思。

    直到最后,才发现信仰只是虚无缥缈的虚假希望,事实上一直都是独自一人。

    那句在歌里反复出现,充满力量感的嘶吼“brg一ut(带我出去)”,在原曲中也代表着希望得到上帝的帮助。

    而在《怪胎》专辑中,毫无疑问,所有人都会认为这代表着希望脱离信仰的束缚。

    这当然是罗杰的恶趣味。

    事实上,罗杰选择这首歌的理由,仅仅只是因为它很好听,曲风特点也符合专辑的要求,仅此而已。

    不过。

    一首赞扬基督教信仰的歌,在不对歌词做出任何改动的情况下,只是换了一张专辑,就变成一首隐晦地反宗教歌曲,这种事情还蛮好玩的。

    或者换一个说法,这很朋克。

    只可惜这样的乐趣只能一个人独享,没法拿出来和队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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