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章快乐如奔跑的鹿
喜欢一个人,似乎不是用脑子去思考的,而是人的一种直觉。
或者说,是本能,是习惯,是思维的共同与异同点,导致我们逐渐认可了对方。
在大学,我记得,我和肖力,总是坐在一起听课做笔记——
他会笑的眼睛,调皮的看着我的模样;
他粗粗的手指,紧张时喜欢捏着笔不停飞转的姿势;
还有他说话时,不自觉停顿c抿嘴的习惯
都让我觉得很特别,很帅!
记得,在图书馆,我和肖力总爱坐在靠窗户的位置看书。
我喜欢系统浏览世界名著,世界名画,还有世界著名建筑以恶补自己中学时知识面过窄的不足;
他则喜欢阅读军事题材的说,间谍说,侦查破案的悬疑说
有时,我看书看累了,无意间抬起头,便会看到他有时,他恰巧也正在看我——我们相视一笑,做个鬼脸,继续看书
这种默契,使我们渐渐发现了对方的不可或缺,彼此的相互需要。
有时,上大课,如果我身边肖力的座位突然空了下来,我就会紧张,焦虑的在人群中搜寻他的身影;
{}/ 他的目光,是诚实的。
他的憨笑,傻傻的
眼前这个男生,令我心动!
不过,咖啡厅很吵。
我们便天南海北的聊着国家大事,校园轶事趣闻,只是用眼睛传递心声,任胸中翻滚着莫名激动:
我们都在心里,认可了眼前的这个人,是自己喜欢的那一个!
直觉,告诉我们,和眼前的这个人在一起,令我们心旷神怡,心情激荡
走出咖啡馆,满天的繁星亮闪闪的。霓虹灯闪闪烁烁,装点着美丽的夜色。
他牵起我的手,轻声说:
“琳,我们做朋友吧。”
“难道,我们以前不是朋友吗?”我反问。
两只手握在一起,温度似乎越来越高,一股电流,在我们体内激荡。
“我是说,我们要做男女朋友我要你做我的女朋友”
初恋的男生,表情腼典而羞涩。
“我们谈恋爱吧!”他认真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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