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5章 不必太在意伴侣的性历史(第1/2页)  好色男女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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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兰的父母一直感情不和,吵架是家常便饭,但即便如此还是走过磕磕绊绊的一辈子,他们最常用的口头禅就是:“要不是为了孩子,一百次也和你离婚了。”当然吵架到气头上的时候还有更恶毒的互相诅咒和嘲弄。但美兰非常憎恨父母这样说,他们没有办法搞好自己的婚姻和生活,却把账都记在伴侣和孩子的头上,他们这样理直气壮地继续着名存实亡的婚姻,只为了让美兰一直生活在地狱里。对美兰来说,如果父母停止争吵的办法就是离婚,那真是越早越好,如果不打算离婚,吵下去等于全家人都没有好日子过。但父母是老派的人,不离婚的原因除了孩子还有财产和面子。美兰高中的时候就开始和本校男生谈恋爱,她觉得自己很需要一个温柔的呵护者和倾听者,不管叫爱情还是叫友情都无所谓。

    美兰考上了大学,但父母为了学费又互相争执大吵一架。母亲责怪父亲赚钱少,父亲责怪母亲乱花钱,最后两人大打出手,还砸碎了几块玻璃。美兰伤心到绝望,当晚离家和男友住到了一起,她恨不得立即天涯海角地流浪,也不愿在家多待一天。男友和美兰当晚都是第一次,男孩有些鲁莽,美兰有些疼痛,但美兰觉得起码从此后自己是“他的女人”了,有了点小小的归属感。

    但男友上了大学后就逐渐杳无音讯了,而美兰离开家开始四处打工生活。她找工作只有一个要求,解决食宿,为的就是不回家。所以她第一个老板就成了她第二个男友,尽管对方已经结婚。后来老板娘找上门来打了美兰的耳光,美兰只好换了工作,当然也换了男友。就这样,她如饥似渴地过着频繁换男友的生活,也不想和对方结婚——担心重蹈父母不幸婚姻的覆辙。

    美兰的最后一任男友是个做建材批发的商人,对方攻势凶猛又善于讨女孩开心,美兰同意了。婚后丈夫继续做生意,美兰过起养尊处优的生活,但她依然觉得不快乐,尤其是丈夫经常出差,一个月也在家住不了几晚。她开始偷偷摸摸地出去约会,和前男友们、新男友们做爱寻欢,事后悔恨自责,可又沉陷其中不愿自拔,只有被不断的热烈性爱包裹着,才能得到些许安全感。美兰踏上纵欲狂欢之路,去时欢欣,做时痛快,然而生理快感并未带来持续的心理满足,她觉得自己的婚姻比父母的婚姻更糟糕,但又舍不得放弃。

    美兰是荡妇吗?姑且称之为多情好了。尽管从传统意义上来说,她违悖了婚姻道德,也违反了契约精神——婚姻也是契约,包含了专属的性权利除非双方同意并另有约定。但我不能给美兰做思想工作,只想解剖下她的心理。人的行为只是外在表象,行为是需要动机的,而动机是来自深邃的内心。内心又并非一日之功,除了遗传基因的生物学基础,还有来自生活经历和成长经历的渐进影响,就像喀斯特地貌奇伟壮丽,来自复合原因和漫长岁月。让一个人明辨是非并不困难,谁没有基本的道德观?谁不知道起码的是非对错?但人往往难以让“超我”独当一面,更多时候是“自我”一边妥协着“本我”的欲望,一边纠结着“超我”的高尚。

    美兰的自我正是如此。性是有强大的纾压作用的,正直青春盛年却经常独守空房,无论如何这不是什么令人开心的事。

    因为工作原因而不得不经常分离的伴侣,一方面要珍惜有限的共处时间,哪怕一个月只有13的时间在一起,也等于几乎每周2—3次的性活动频率,是可以基本满足双方的性需求的。不排除个别人的需求高于或低于这个数值,但不在一起的时候还可以通过自慰或电话性活动、视频性活动等来做补充。通常年轻夫妇的性关系频率大约每周三次,到三四十岁时性交频率的均值在每周一次半到两次,50岁之后下降到每周一次。以上数据只是平均值,实际上每个人的情况是不同的,个别人的频率大大高于或低于这个均值。性交频率的逐渐下降与人们对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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