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丽已经过了18岁,上大学一年级,在和一个本班男生交往,没课的时候会和男友去校外的日租房、小时房,通常4小时100元,有时候丽丽付款,有时候男友付,一星期会去两三次,当然每次去都充分利用时间,累得精疲力尽,然后洗完澡回学校。这个男友是丽丽第一个有性关系的男友,之前中学时代的恋爱停留在亲亲抱抱的蒙胧阶段。比这更早的是性幻想,从上初中开始,丽丽接触了一些有模糊性描写的读物,当时觉得心跳脸红,血液沸腾,似乎电流通过全身,她不禁幻想书中描写的情景正是自己和某个男孩,脑海里一想,更觉得冲动,身体也发生了奇妙的反应,然后有了第一次性高潮。之后性幻想时常伴随着丽丽,因为家教严格,她不敢真的与男孩子越过雷池,但在进入高中后还是悄悄地开始恋爱、相处,每次男孩的手想伸入丽丽的裙底,都被她敏捷地抓住并阻挡了。但回到一个人的夜里,却会边幻想男孩的手伸了进来,正用手指揉捏勾抹,而自己则脱去了底裤和胸罩,被男孩盖在了身下。丽丽边幻想边抚弄自己的身体,然后享受到欢乐的高潮。
上大学之后,离开了父母的视线,丽丽很快和喜欢的男友发生了性关系,可能彼此都是第一次的缘故,丽丽觉得有些紧张和疼痛,而男孩只是横冲直撞一番,丽丽没有获得高潮。等男孩结束之后,丽丽又边幻想边引导男友的手帮忙,才达到了高潮。从第一次之后就一直如此,一方面丽丽对两人的性生活不是很满意,另一方面则期待着结束后得到男友的协助,协助自己在性幻想中享受高潮。但她心底一直有自罪感,没有把幻想的内容说给男友,因为她不想让他觉得自己那么“淫荡”。丽丽有时会疑惑,自己到底是不是好女孩?这样频繁的花样百出的性幻想,是不是意味着自己天生“无耻”?也不知道别的女生有没有?她问过男友,男友回答说:“我从不幻想和别人做,因为我只爱你。”这是个预料中的标准答案,就差2b铅笔来涂答题卡了。但丽丽并不确认这是真的,当和男友在校园里散步的时候,他经常会注视迎面而来的漂亮女生,有时候甚至出神,难道他真的这么“纯洁”,仅仅是“欣赏一下”这么简单吗?
写下这个真实案例的时候,我在想是不是写得太详细了,会不会有人已经边阅读边被撩拨起了情绪。如果有,那也是正常的,绝对不曾有过性幻想的成年人,几乎可算奇葩。
性幻想是随着性生理的成熟和性心理的成长而自然发生的,大部分人在未满18岁的时候已经有过性幻想和高潮体验,男生可能还伴随着手淫。而在有了亲密性关系的伴侣们中间,性幻想依然存在,内容也在发生着变化,当然个人的性趣偏好和性兴奋点是不同的,在基于性感文化习得的基础上通常有共性的性情绪唤起内容,比如通常所说的丰满乳房、肥美翘臀、修长大腿、白皙皮肤、娇柔声音等,但还会因为自己的个人成长经验有些个性化的偏好,比如有人自称黑丝控,喜欢女人穿着丝袜和高跟鞋,也有人尤其喜欢细嫩小巧的女足,恨不得含在口中,还有人喜欢脖颈和锁骨,觉得这里最性感。于是各人的性幻想内容、频率、场景会存在差异,而性幻想内容的丰富性显然和过去的性经历、从传媒获得过的性资讯以及个人想像力有关。
性幻想需要有自罪感吗?或者说性幻想是错的吗?有性幻想就是淫荡或品行不端吗?回答这个问题就回到了一个比较基本的问题:人是否有权利让自己快乐?在不损害他人权利的前提下,是否有权取悦自己的身体或心灵?若你喜欢美食,是否有权去吃喜欢的冰淇淋、巧克力、炸鸡?若你喜欢音乐,是否可以去买张两千块钱的票去听喜欢的音乐会?若你爱美丽,是否有权穿着漂亮、打扮精致?若你有点悲伤,是否有权听段相声或看个喜剧?这些答案是显而易见的,那么,又有什么理由禁止一个人在有欲望的时候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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