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违的血性从他们内心深处冒出来,一旦冒出来就按也按不回去。
是啊,与其在这里当狗,还不如痛痛快快地拼杀一场,哪怕埋骨异乡,也比继续当奴隶要好得多。
“血债血偿!”
朱高煦怒吼一声,纵马往前便冲,其余人紧紧跟上,八个人形成一个锥子队型,向着三四百人的部落冲去。
没有一合之敌!
朱高煦身为箭头无比勇猛,敢挡在他们面前的人,全部被他的冷月一刀砍飞,甚至有人因战马的速度加持被砍成两半!
张辅在后边保护着这些汉人,只要有人向汉人奴隶射箭,他便一刀砍飞,直到这些人捡到武器,抢到马匹,开始跟着朱高煦向人群冲刺。
这是一场没有悬念的战争。
草原上从来不缺马匹,近百汉人,就是近百骑士!
一群马匹将所有的毡帐踏平,将所有能看见的鞑靼人全部砍杀。
蹄声如雷!
所有的马蹄上都沾满鲜血c内脏甚至脑浆。
除了汉人,除了被捆在地上的哈斯其其格和两三个胆小的部落少女,就没有了其他活口。
深草丛中传来几声轻微的响动,张辅一眼瞄过去,看见一个雪白的屁股在不停地耸动。
他咳嗽了一声,那边传来一个慌里慌张的声音:“是我,李祖保,我就好了。”
隔远点还有两个,那是高小平和薛大个子。
张辅捡了块小石子砸了过去,正中李祖保的屁股,他大笑起来,郁闷的心思顿时便纾解了。
战争时期,谁都不知道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自己还能不能睁开眼睛,想干什么,就让他们去干吧。
他走到一边,开始清点汉人奴隶的人数。
这个部落有汉人奴隶一百七十人,其中男的只有七十三个,女的多些,有九十七个。
男奴隶不值钱,得给他们吃东西,干活的时候还得防备着他们;而女人就不同,吃得少,好养活,不反抗,可以帮着部落里编织,烧煮,还可以给他们的勇士生孩子。
看着一大群女人,朱高煦犯了难,人数再少,他们也是大明的正规军队!怎么可能带着一群女人行军打仗?
做群众工作张辅可比他熟练得多,他走过去就男人们各自擅长的技能进行了统计。
会骑马,身体没有病痛的男性跟着他们一起走,四十三个男子兴高采烈地走到了朱高煦身后,这就是他们补充到的士兵了。
至于身体不太好c有负担和不会骑马的男子,那就不好意思了,你们将带领大伙儿逃命。
至于女人们,年纪大概都在四十岁以下,鞑靼人嫌四十岁以上的女人没有用处,又或者极其艰苦的生活让她们短寿,因此部落里只有年轻的女奴隶。
有的女子还带着孩子,从样貌来看,有汉人的,也有鞑靼人的混血。
“愿意回大明的站左边,不愿意回大明的站右边。”张辅大声对她们说。
为防止她们左右不分,特意让刚提着裤子归来的李祖保代表左,薛大个子代表右。
熙熙攘攘一阵过后,大部分女子都站到了代表愿意回大明的李祖保身后。
只有三个女人,低着头站在薛大个子后边。
朱高煦按捺着火气,走到她们面前:“你们不愿意回大明吗?”
她们低头沉默着。
朱高煦提高声音再问了一句:“你们不愿意回大明吗?”
看他那凶霸霸的样子,有一个女人抬起头来,畏畏缩缩地说:“我们怕”
“怕什么?”
“怕”那女子迟疑着,她要怕的东西太多了,最主要的是她怕死。
“我会给你们发吃的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