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晨哥的惊呼,白晓天急忙停下了手里的动作,他也紧张起来,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只见到一抹耀眼的蓝色从手上那颗头颅中滚了出来。
蓝晶!!
白晓天几乎是下意识将手伸过去抓住那颗蓝色晶石,同时剧烈的疼痛伴随着灼烧的味道传来,他的小拇指被疯狂转动的电圆锯直接切了去!他强忍着那种疼痛,把那颗宝贵的蓝晶放进了篮子中。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几个五大三粗的游猎者从外面休息区跑了进来。
“蓝晶,这批货里面发现了蓝晶。”
“哦?”领头的那人眼睛一亮,快步走到白晓天旁边,只是轻描淡写的看了一眼正在地上打滚的白晓天便没有理会,拿起篮子里那颗蓝晶,哈哈笑了起来。
“啊,痛。”白晓天捂着流血的手在地上不断的打滚,脑中满是绝望,边城镇这样恶劣的环境里,别说断了一根手指这么大的创口,哪怕只是一个小小伤口在被尸毒感染之后,有很大的可能会死掉。
他还不想死。
可是在这白晶比命贵的边城镇
听到白晓天的哀嚎,狩猎团队的首领冷冷说道:“好了,别叫了,看你在这淘尸区也算脸熟,我给你两个选择,要么这一篮子白晶,要么选这颗糯米驱尸丸,一种解尸毒愈合伤口的药物。”
白晓天强忍着疼痛,额头冒出了豆大的汗,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看着面前这个男人,他把那篮子白晶拉到自己脚下,并且故意佯装抽搐的翘了一下小拇指,露出余下鲜血淋淋的半截断指。
选择很明确,也很坚定。
这篮子白晶是他淘出来的,他清楚的知道里面有一百七七颗,他能够拿着这些钱加入一个商队,离开这个穷乡僻所边缘聚集地。而那颗糯米驱尸丸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药物,他在来来往往的商队中看到过很多人都随身携带。而且,他也有其他人所不知道的秘密,正是如此,他才坚定的选择白晶而不是糯米驱尸丸。
“呵。”领头狩猎者冷笑了一声,道了一声:“真是个要钱不要命的家伙,但愿你能活过两天。”
说罢领头狩猎人伸手在装白晶的篮子里掏了几圈,确定没有绿晶蓝晶之后,才说道:“拿去吧。”
白晓天躺在自己破烂的木屋里,闭着眼睛,浑身瑟瑟发抖。在坚韧天赋的快速愈合下,他的断指处已经覆上了一层透明的膜,这是要结痂的前兆,但是那种瘙痒感却愈来愈强。
同时,切割毒尸头颅的电圆锯上面附带了强毒素,哪怕只是一个小伤口都能导致人中毒死亡,那种强毒素顺着白晓天的伤口在他体内蔓延,他现在全身发抖、四肢无力、忽冷忽热、头晕目眩,只能躺在床上无法动弹。他能够感觉到自己的心脏跳动的越来越快,但是身体具体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他完全不知道。
如果白晓天能够看到自己体内的情况,内视到身体中细胞的状态,他就会发现随着心脏剧烈运动,他体内的白细胞快速产生,它们疯狂的扑向进入到体内的毒素,围剿、吞噬,然后细胞死亡又快速被另外一种人类未知的细胞所分解。
如此循环,他体内的毒素在被一点点的驱除,不过效率依旧非常的低,就像千军万马在打仗,双方争分夺秒非常的胶着。
“嗯”
就在这时,昏迷中的白晓天突然发出了一声闷哼,他的心脏似乎剧烈跳动到了一个极致,反而慢慢减速。他体内的白细胞似乎发生的变异,如果通过显微镜来看,刚才他的白细胞还只是一球形,现在却在它球形的身体上长了两根牛角一样的物质。
新生的白细胞战斗力非常彪悍,仿佛拿上了机枪的战士,对这些入侵的毒素进行了疯狂的扫射打击,驱除毒素的效率提升了好几倍。很快,原本极度紧张和不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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