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杀手侍卫的他,第一次被人夸可爱,脸蛋不由得微微泛红。
从平阳上京离开后,马乔和江胭一直马不停蹄的赶路,赶路的时间越长,江胭就越担心他腰际的伤。
“马公子,前面的城镇咱们休息一下吧,你的伤口如果再崩开的话,就不妙了。”
“没事,我还能坚持。”
“是,你就好好坚持,坚持到你伤口真的感染了,然后去阎王殿见你的文静吧。”
果然,什么都不如文静两个字好使。思及此,江胭耷拉着脸,嘟着嘴。
“瞧你那小怨妇的表情,听你的,到下个镇子好好休息休息,然后再赶路。你想吃什么,都买给你。”
“真的?你说的,不许说话不算话。”
“是,我马公子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看着她变脸比翻书还快,马乔不由得叹一句,果真还是小孩子啊。
一个月的时间,青争一行人从百花城出发,途中只经过了两个城镇,这速度,走也差不多如此。
每到一个地方,江沁和青争两个人绝美的打扮都会造成交通拥堵,而且不论他们走到哪里,都能感受那那炙热,强烈的,像扫描x光一样的眼神。似乎要透过他们表面,看清楚他们里面穿了点什么。
于是,青争果断决定,再也不能这样过,再也不能这样活,必须买足干粮,策马抄小路而行。否则,十年他们都别想抵达北原。
决定后,大家开始分工合作,青争和木棉去采购干粮,江沁和平一去买马匹,最后在城北门集合。
然后就看着大波的人群很有序的分成两部分,男的大多跟着女装的江沁走了,女的都自发的追随着青争。
不论青争走到哪里,就跟到哪里,双眼泛着桃花,不依不饶的。
这种现状让青争深感后悔,早知道就干她老本行,扮作小乞丐了,别说跟着你,能多看你一眼就不错了。做什么都方便多了。
现在买个干粮都莺莺燕燕的,吵吵闹闹的,乱七八糟一堆脂粉味,让她不停的打喷嚏。
结果呢,现在好了,买好干粮一回头,木棉人没了。早就不知道被这些妹纸们挤到哪儿了。
轻轻叹了口气,还是回到城北门等她吧,说好在那集合的。
这一次,青争充分发挥出她高超的逃脱本能,走街串巷,尽挑偏僻的小路走。钻狗洞,爬大树,甩掉一的妹纸,等她来到城北门的时候,她身后已然一个人都没有了。只有来往匆忙赶路的人。
没有江沁他们的身影,青争抹了一把汗,喘口气,随便找个地方休息。这些人,比当初的卫桀和三八都难缠。
为了跟上青争的步伐,木棉从拥挤的人群中钻过来,钻过去,跟着妹纸群移动,可是到了最后,大家都扫兴而归。很好,青争在甩掉这些女子的同时,木棉跟着也被甩掉了。
在周围转了个圈,都没有看到青争的身影,木棉也果断的朝城北门走去,说好,在那里集合的。
此时在青争休息之际,有两个身影不知不觉的,一点点的接近她。没有了武功的青争,警觉也大不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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