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4章 章 一百零四书中景象(第2/3页)  修仙之百科全书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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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性过重的剑修,哪一个坎子没过好都容易堕落。

    他的结局是消失,这也许是因为他本就不该存在,但炎城绝不该迎来悲剧的结尾。尽管在岁月长河之中一点一点被遗忘也是个伤感的话题,那么趁他胆子还够壮,脑子也还够清楚的时候,快点认可他此时的选择就是一生一次的选择吧!

    不要等到情绪弭乱诅咒后悔的时候,再胡乱的将这人性丑陋的一面当做他全部人生的最后总结。

    黑鸦被囚上万年还能缓过来,他可没有这个自信。

    除了炎城,他当然也很想念桑叶众的各位。

    自从认识了炎城,他也就不可避免的重色轻友了,和千里他们也是聚少离多。

    他也劝说过自己说对修仙人士而言,十年见不到面是很正常的。现在回想起来,他竟是连100岁都没有活到。早知道他的人生基调还是倒霉,当初就不该努力修炼,没准还活得长一些。

    筑基之后就下山在最近的闹市街开个小酒楼,愿迎来送往间甭管认识不认识的,都是一张幸福的脸。到时候他还可以开创一个野味加工服务,生意铁定很是红火。

    噗,这时候还想那些有什么意义呢?

    叶一卿自嘲的摇了摇头,站起来随便找了个方向,又重复着散步的探险之旅了。

    桃花蛛也和大部分的蜘蛛一样,艳丽的色彩之下蕴含着毒素。

    那样巨大的一只蛛,连喷出来的蛛丝都比女修的丝带还要更粗厚结实。剧毒带来的腥甜气息随着若有似无的浅色粉末飘荡在洛千尘周围的空气之中,所到之处,很快便寸草不生。

    忽而一声高昂的嘶鸣,小白很快变作独角兽,踏着虚空来到黑鸦身边。他头顶的金角可化解世间剧毒,尽管世间大多数的毒素级别实在不够伤到黑鸦,可是眼见过洛千尘举手之间就害了叶一卿,小白如何能够耐着性子先试验试验再等待结果呢?

    金角向前一顶,一道无形的屏障就化解了黑鸦身边若有似乎的毒素。

    尽管黑鸦自是不乐意小白跟上来添乱的,可是这种时候,他也不能放着面前敌人不去注意,再转而教训小白。平白卖了破绽给对方,这可是兵家大忌。

    是以他尽管精神上分出了一部分守好小白,脸上却丝毫看不出异样。甚至还借着小白的出其不意,加大了攻击的力度。

    黑鸦擅使火焰,该说他基本上就是一只降了等的朱雀,除了毛色纯黑,他的凰火也是纯黑色的,是以被称作夜凤凰。

    如水墨画一般燃烧得十分抽象的黑鸦的火焰,真的是只星点便可燎原。弹到洛千尘的蛛网之上,也是几乎看不清的一击便可烧出好大一个窟窿。

    这阵仗其他人不懂,让洛千尘的几位蛛域的部下看了纷纷是吃惊不小。要知道洛千尘的蛛丝之坚固,若是实力不够强悍,甭管是刀砍斧劈水淹火燎,都不能给其烙下一丝痕迹。

    在他们的认识中,不管多厉害的人,至少也要与他家域主付出同样大的力量,才能破坏洛千尘的蛛丝,而不是随手弹几发几乎看不见的火星,就频频毁坏他家域主的布局。

    是的,洛千尘其人颇擅阵法,又兼是蜘蛛,是以用蛛丝拼下的复合阵法,是洛千尘独特的手段之一。在实力还微末的时候,这招没少帮助他成功下克上。

    就算大策划不能成型,于洛千尘而言也并非就束手无策了。

    他每吐出一道蛛丝都能迅速结成类似符箓的微小写阵,既是快捷,又威力不可小觑。

    “城儿!你的仇人难道不该由你自己来解决么?!”乱斗之中,又一声震天的高喊由天边而来,竟是炎光谢带了不少炎家人朝玄天门的方向赶来,不知是否要助幺儿所带领的玄天门一臂之力。只是玄天门目前尚且未有颓势,炎家赶来的时机不算漂亮,未免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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