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离开的事,叶晓菡情绪低落了一秒,但是很快又振作起来,她还有正事要做,哪有这么多时间来伤春悲秋。
“李大爷,我想跟您商量个事。”
叶晓菡把凳子拖过去一点,靠近李义:“你也知道我们那个铺子的事,我和陆阳两个人根本忙不过来。要是有条件,我还想着要开一家分店,因为人手不够,至今不能实行。”
李义一点就透,很快就领悟过来叶晓菡话里的意思:“叶姑娘是想让老朽去铺子里帮忙?”
“对。”
叶晓菡对李义的上道感到十分的满意:“我想请你当铺子的掌柜,相信只要有李大爷您坐镇,这铺子一定日进斗金!”
叶晓菡夸张的语气逗乐了李义,他诚恳地道:“老朽和圆圆的命都是叶姑娘救的,有什么能帮上忙的地方,只要你开口,老朽自当尽力。能为铺子效一点绵薄之力,也是老朽之幸。只是这掌柜一职,却是不敢当。”
掌柜手掌一店职权,店里大大小小的事,都有插手的权利。
对那些很可能根本没见过东家的伙计和客人来说,掌柜就是店铺的门面。
这是一个重要的职位,在李义看来,叶晓菡是最适合的人选。
叶晓菡却不以为然。她很明白,她现在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重大的成功,归根到底,是因为她根本就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她掌握着现代人的思想和知识,这些对这里的人来说,是十分超前的。
但是这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叶晓菡以前并没有经商的经验,很多在铺子里推行的管理措施,都是凭着她的回忆和自我理解整理出来的。
这样的水准经营一个小铺子,一段时间是没什么问题,要是时间长了,或者店铺不断扩大之后,就会渐渐捉襟见肘,会被人看出破绽来。
当然,这些都是不能告诉别人的,要是被这里的人知道她早就不是原来的叶晓菡,而是换了一个芯子,只怕他们第一件做的事就是把她吊起来烧死。
借尸还魂这种事,在崇拜自然,推崇迷信的古代,是十恶不赦的大罪。
就算是能够信得过的李义,叶晓菡也不想冒这个险,况且就算是李义并不惧怕,万一哪天一时说漏嘴,也是件麻烦事。
于是,叶晓菡打算从别的方面进行游说:“李大爷,你也知道,陆家一家子,陆北人太老实,不是做生意的料子,小七又还是个孩子,能帮得上忙的只有陆阳。但是陆阳毕竟年少,撑不起一整个铺子。”
何况陆阳还要念书,每天早早起床去学堂,下了学就直奔铺子,小小年纪,连和同伴一起胡闹的时间都没有,叶晓菡也不希望这样。
小孩子如果长期不与同龄人接触,会对其心理健康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她累死累活,不就是为了让他们过上好日子吗?要是反而害得陆阳不能健康长大,不是本末倒置了?
李义对此也深感同感,他也是有孙女要养,对叶晓菡关心陆阳的举动十分感动,对她本人也更加钦佩。
“光靠陆阳一人,的确有些勉强,但是不是还有叶姑娘在?老朽这些天也听了不少叶姑娘的事迹,你的很多想法都十分特别,一般人都想不到。铺子里有你在,不是更好吗?”
那些活动能成功,是因为那是照搬各种商店的营销活动啊。大到大型商场,小到楼下的小店,叶晓菡能想起来的,都用得差不多了,这要是再不成功,那才是奇怪了。
吞下这些唠叨,叶晓菡叹了一口气,看似遗憾地说道:“就算我有这样的才华又能怎样呢?自古以来,哪有女人抛头露面出来做生意的。我那么一个小小的铺子,要做到今天,比别人同样的不知多花了多少心血。”
这倒是实话,李义也能了解,一个女人要在商界立足,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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