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衫显然也拒绝了慕简简的第二个提议,不要说野合木子这个蕾丝,就算是换做一个男人喜欢她,她也不乐意和他成为朋友。
她可没有养备胎的习惯。
“第三,你得向野合木子明确的表示,你喜欢的是男人。嗯,你就直接告诉她,你喜欢凌冽寒。”
慕简简说出了重点。
虽然今天凌冽寒说话不多,但慕简简从他偶尔说的话,还有行为举止上看得出,这个人不简单。
凌冽寒早就知道野合木子喜欢林晓衫了。
但他却没有告诉林晓衫,只是隐晦的提起过野合木子是蕾丝。说不定,这个凌冽寒就是想看林晓衫和野合木子的笑话。
虽然慕简简不想恶意去揣度别人,但不知为何,她就是不喜欢凌冽寒。
总觉得这个人有点阴冷。
“啥,我喜欢凌冽寒?”
林晓衫被慕简简的话吓了一大跳,她怎么可能喜欢凌冽寒,她就算喜欢一头公猪,也不会喜欢那种假男人。
长得那么漂亮,别人还以为她喜欢女人。不对,她现在已经被女人喜欢了。
林晓衫顿时有种生无可恋的感觉。
“嗯,只有这样,才能让野合木子死心。”慕简简微眯着双眼,思索着说道。
既然凌冽寒想看林晓衫的笑话,她倒要看看,将凌冽寒卷进去这件事,他还能不能在冷眼旁观。
林晓衫揉着眉梢想了几分钟。
最后,她承认自己确实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只能点头同意了慕简简的办法。
两人又商量了一下细节,就各自回房睡了。
第二天早上。
慕简简去大不列颠国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报道,林晓衫则像往常般去上班,她才刚刚走到自己的位置上,就看到她的办公桌上,放着一份早餐。
看牌子,还是大不列颠国有名的皇家米饭煲。
这个牌子的早晨都很贵。
林晓衫曾经买过一份,花了她几百大洋。在林晓衫看来,这不仅仅是早饭,更是几张红票子。
“你们谁将早饭忘在我桌子上了?”
林晓衫环视了一圈办公室,发现没有人认领这份早饭后,终于觉得有点不对劲了。
她恍然记起读高中的情节。
她喜欢上了一个男生,于是每天早上都会偷偷往那个男人的抽屉里放上一份早餐,那种偷偷暗恋的感觉。
即使现在回味起来,都觉得甜腻腻的。
呃……
这份早晨该不会是野合木子放在这里的吧?
林晓衫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她一点都不想被一个女人喜欢。
拿起早饭,林晓衫准备直接扔进垃圾桶,但是看着口袋里面的食物,她的心再次抽搐起来。
这么贵的早餐,扔掉是不是太可惜了点?
要不,还给野合木子?
想到这,林晓衫拿起电话,拨通了野合木子的号码。
“晓衫,找我有什么事吗?”
野合木子轻柔的声音从电话另一端传了过来。
“呃……”
如果不知道野合木子喜欢自己,林晓衫说不定还毫无感觉,然而现在的她,仅仅只是听到野合木子的声音,浑身上下的鸡皮疙瘩都开始不断的往外冒。
确实是,太恶心了。
特别是她叫‘晓衫’的时候,林晓衫的整个灵魂都在哆嗦。
“晓衫,晓衫,你怎么不说话?等我,我马上就过来。”野合木子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林晓衫瞠目结舌的站在原地。
这个世界怎么了?
她好像什么都没有说,为什么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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