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章金光大道(第1/2页)  明朝大地主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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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蜜罐,吉尼斯世界纪录最勇猛的动物,也是一种极端记仇的动物。

    记得前世有一部电影,其中的男主角踹了它一脚,随后被它追出整个沙漠,直到男主角将鞋子扔给它的时候,它才放过主角,将仇恨转移到鞋子身上。

    不对,又或者说,它的仇恨本来就是那只鞋子。

    王方搜索记忆,赫然发现,密獾不单单是个记仇的生物,也是一个恩怨分明的生物,当鞋子踹了它一脚的时候,它会追着鞋子跑,但当对方脱掉鞋子,它却可以无视对方,任由对方搂抱,或用食物勾引自己。

    这也就是说密獾不会随意攻击陌生人,尤其是对它好的人。

    目光投注在不远处冰天雪地里跳脚的四哥身上,又看了看咬着裤子,疯狂发泄的密獾一眼,王方的眼神越来越亮,一个模糊的计划浮上脑海。

    假如说前世的铁饭碗是体制的话,那么现在的铁饭碗绝对是土地无疑。

    灾荒,尤其是王朝将要灭亡的年代,不管是当官,还是经商,都存在着极大的风险,相对的,留存在自己的土地上,老老实实的务农,养殖,反倒是最稳定的发财方式。

    而对于普通的农户来说,之所以养殖和务农不能发财的原因,主要有两点。

    一是山林里的野兽太多,农田容易遭受野兽的侵害,例如野猪,兔子,熊等等,种植出来的农作物,天然会损失一部分,有时候甚至会损失大半。

    再加上蛇虫鸟蚁的存在,每次造成的损失,全都相当巨大,导致眼下的农村,经常会在田地里竖立稻草人的标志,用来防止鸟兽的破坏。

    而另一方面,养殖业最大的困境在于,眼下没有合适的铁笼子,以及钢筋水泥土的库房,所有的收获都极易受到老鼠,黄鼠狼,蛇,甚至虎狼的侵害。

    王方印象中自家奶奶最喜欢把鸡笼放在火炕旁边,一方面可以保暖,一方面可以防止黄鼠狼的侵害。

    眼下可不是后世农药泛滥的年代,山野丛林间,各式各样的动物应有尽有,假如谁敢把鸡笼放在外面的话,很容易被成群结队的黄大仙吞吃干净。

    而以上的几点,对密獾来说都不是问题,不要说小小的黄鼠狼了,就算真的来了几头恶狼,都不一定能战胜这个横行于非洲草原,连狮子鬣狗都不愿招惹的家伙。

    而自己能养一头的话。

    王方摸着下巴想,种种优势浮上脑海。

    首先不用担心黄鼠狼等野兽侵害的问题,完全可以在院子里扩大规模,而不用担心损失的问题。

    至于蛇,就更不用说了,基本上只要来了,就有死无生,甚至于自己都不用给平头哥准备食物,这家伙绝对可以将所有蛇类玩死,毒蛇杀手的名字可不是白叫的,哪怕是五六米的蟒蛇在平头哥面前都不够看的。

    另外农田里,粮仓里,也不用提心吊胆的看护,只要把密獾放过去,想来足可以威慑各式各样,从老鼠到野猪大小不等的动物。

    甚至于野熊,在密獾的战绩表里也是被抢夺食物的可怜对象,历史上被密獾抢走食物只能干瞪眼的野熊不在少数。

    仔细盘算了半天,一条闪烁着金光的康庄大道浮现在王方眼前,此刻在他眼里,眼前的平头哥仿佛换了一个模样,完全变成了一副金灿灿的模样。

    “正好这家伙是幼年期,且自己对它有恩,再加上天气寒冷,它只能依靠自己,这样一来,恐怕由不得它不归顺自己。”

    “归顺?”

    这个词语出现的第一时间,王方就心生警兆,随即摇摇头:“还是算了,只要和平共处就行。”

    这家伙可是极端记仇的暴躁脾气,对自己来说,别说归顺了,只要能相安无事就行。

    “嗯,对,应该对平头哥好点,实在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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