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只兔子身体干瘪,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两只眼睛深陷下去。兔子的脖子上,有两颗圆形的血洞。
我用手捧起这只兔子的残骸,放在手心里仔细端详着。从新鲜的毛皮上看,这只兔子没死多久,两只深陷但不腐烂的眼睛也可以说明这点。但兔子的全身干瘪,就好像一具干尸,又好像被人用针管抽出了体内所有液体后再高温风干一样。
“这只兔子死相很蹊跷。”奇玮说,“我上高中的时候,经常跟一帮富家子弟去打猎,也经常在山里逮到兔子。但无论是被枪打死的,还是被狗咬死的兔子,都不会像现在这样全身干瘪,像一具木乃伊。”
啊兽点点头:“我同意奇玮的看法,”说着掏出身上的匕首,把兔子的肚子豁开,用手指用力把兔子的皮向外撕开“你们看。”
我和奇玮凑过去,看到兔子的内脏顺着啊兽的手咕噜咕噜地滚了出来,像一颗颗干瘪的松子,与其他开膛验尸不同的是,这次没有闻到什么臭味儿。按理说死尸或多或少会有点腐烂的味道,即便是用现代科学技术保存得再完好无损的死尸,也挡不住腐生菌无孔不入的攻击。
但这只兔子,就像被裹了一层塑胶,又像是用玻璃捏成的一样,全身上下一点异味儿都没有,比洗了十几遍澡的人都干净。
“这会不会是”我刚要说出我的想法,奇玮用手放在嘴唇上,示意我不要说下去,我心领神会,即使最亲密的朋友,互相之间也是有面子的。
面子即尊严,人活一口气,打拼c挣钱为的就是在亲戚和朋友之前有脸,对于男人更是这样。
我们一齐将目光射到啊兽的脸上。
“我知道你们想什么,但我还是要说,吸血是与我一起修炼了很多年的魂魄,戾气早已除尽,再修行几年,我就会将他超度,它也不可能因为一时的贪婪而坏了几年的修行正果。但这件事除了吸血,没有人可以做到。所以我怀疑是它受到了别人的迷惑这么干的,就像我们进这座仓库时受到迷惑一样。”
啊兽的心情可以理解,但现在这种情况,只能先姑且这么认为了。
“为今之计,我看还是把你剩下的那九个魂魄收起来吧。它们虽然厉害,但还是对付不了曾远道,反而会被他利用。”我好心劝道。
“这个我自然知道。”啊兽掏出随身携带的葫芦,腹中暗运一口气,将剩下的九个魂魄收进葫芦中。“我不管怎样,我一定要找到曾远道,救出吸血。”
“恩,我们也会跟你一起的。”奇玮把手搭到啊兽的肩膀上。
按照剧情的发展,这个时候我也会将自己的手搭到啊兽的肩膀上,并学着奇玮说一句:“我也会与你战斗到底。”
但我并没有这么做,我的胳膊抬起来,举到半空,看了他们两个一眼之后又犹豫地放了下来。
奇玮和啊兽有些不敢相信,用疑惑的目光打量着我。
但他们两个都没说话,静静等着我的手。
我张开嘴又闭上,满脸通红,支支吾吾地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气氛僵持了一会儿,啊兽叹了口气:“这么危险的活儿,还是去救一个已死了的魂魄,也不是强人所难的,这样吧,陈大医生呢,往后就留在医院老老实实地过你的小日子,剩下的活儿,就留给我们这两个精神病人来干吧!”
说完冷冷一笑。三人之间的友谊,第一次出现了裂痕。
感情是一种奇怪的东西,在苦难面前它是一颗磐石,坚不可摧,虽上刀山下火海但还是要为朋友两肋插刀,即使粉身碎骨也再死不辞,为的就是当初的那一句承诺;在利益和猜忌面前他就是一个花瓶,轻微的震荡都会使这个漂亮脆弱的罐子摔在地上变成粉末。
而我们之间的感情,已经被我的举动弄得摇摇欲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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