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开车,钟屹这晚上滴酒未沾。
辛迪却是来者不拒,饭毕还缠着他非要来酒吧一叙。
现在,不管她是真醉还是假醺,都该赶紧送回去了。
在前台结过账,钟屹正准备回去搀扶刚刚还在纤指托腮,不胜酒力的美人,却惊讶地发现美人已经莲步轻移到了酒吧门口,正娇颜如花地和一个男子聊着天。
辛迪腰肢袅娜,仪态万方地将男子引到钟屹面前,“钟屹,著名摄影师,我的好朋友。”她妩媚地靠在钟屹身侧,一双美目,星波流转,“沈一白,大设计师,今天是程小姐等的人。”
两个男人都是一愣,随即才握手,寒暄了几句。
辛迪还想插话,但沈一白的电话响了。礼貌地匆匆告别之后,沈一白边讲电话,边向小都坐的方向走了过去。
“没想到,沈一白居然是程小姐的朋友。”辛迪摽在钟屹的胳膊上,声音里有着不解。
“怎么,他很特别吗?”钟屹问得淡淡的。
虽然只是短短的见面,但钟屹那训练有素的眼睛已经尽量客观地审视过那位“沈先生”了。
身材比例近乎完美,可应该是疏于锻炼,带着种常年闷在办公楼里的单薄娇气;一套看似随意的亚麻休闲装,也是不留痕迹地精心搭配过,看得出他是这方面的高手;一张脸漂亮精致得有些女人气,尤其是那双圆圆的大眼睛,可以想象得出当它们充满似水柔情时的杀伤力,只是此时它们显得有些暗淡,甚至有些迷茫,拖累着他的脸都显得有些灰暗和憔悴。不过,这又让他有了另外一种味道,一种足以唤起女孩子们母性温柔的气质。
这就是漂亮男孩子占便宜的地方:同样照方抓药,他却比别人占尽了先机。
尽管他那行色匆匆的姿态和讲电话的样子都略显浮夸、做作,但不可否认,他的确是个很容易让女孩子注意、动心的男人。
再典型不过的城市精英,盛开在冷气房里,习惯了被人拱卫、呵护的精致娇贵的玻璃花。
难道程皓宇喜欢的是这种人?
“你别以为他只是个徒有其表的花花公子。他有好几个设计都得过奖呢。这家伙是个派对动物,爱玩也会玩,近来风头很健,可好像有市无价。再怎么说,也不该是那位程小姐啊!衣服怎么能穿成这样?!”辛迪看出了钟屹的不屑,撇了撇嘴。
沈一白已经走到了小都的身边,熟络地扯了扯小都的头发,算是打招呼。小都也只是象征性地偏了偏头,整个人并没有动。
沈一白坐到了小都对面,仍是讲着电话。
举止间,看得出两人知交不浅,但却又不像是恋人。
“她又不是模特,用不着像你们这么夸张。我倒是觉得她的品味不错,很适合她。”钟屹的目光也看向了小都。
她今天穿的是一件白色的细麻裙子,领子旁绣着一行白色的花。
“只有把握不了时尚品味才会这样藏拙!不然那么多的色彩和款式还有什么用?我们这么拼死拼活在做什么?”辛迪很是不甘。
“为了钱和虚荣心。”钟屹平静地看着她。
“是我们在引领时尚,在教会人们怎么生活才更有质量,我们也是在拉动gdp好不好?”辛迪恨恨地瞪了钟屹一眼,又瞥了下小都,“没完没了的白色!她以为自己是贞子啊?”
“她要是贞子,我就整夜不关电视机。”钟屹脱口而出。
辛迪转过头,诧异地看着他,“不用这么巴结吧?钱又不是她出的。还是”
“是我还从没见到过鬼!要是能拍组灵异,肯定卖个好价钱。”钟屹脸上是有些夸张的向往。
“别怪我没提醒你,当心鬼上身!”辛迪笑着推了他一把。
“我也提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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